延安市寶塔區文化和旅遊局

延安市寶塔區文化和旅遊局

延安市寶塔區文化和旅遊局是延安市寶塔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寶塔區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延安市寶塔區南濱路1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電視、電影、文物、旅遊產業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區文化、廣電、文物、旅遊產業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制定全區文化藝術、廣播電視、電影、文物、旅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全區藝術創作與生產工作,組織管理全區重大文化藝術,制定全區文化、藝術比賽、評獎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指導、管理全區文化、廣播電視、電影、文物工作,對重點文化、廣播電視、電影、文物設施和基層設施項目建設進行監管。
(五)負責全區文化市場、經營場所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圖書、音像、印刷、娛樂場所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區“掃黃打非”工作。
(六)制定全區文物搶救保護規劃;負責文物搶救維修工程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全區文物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發掘、保護工作。
(八)承擔全區廣播電視、電影業務工作;全區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審批和管理;負責區域內廣播電視的訊號傳輸監測。
(九)監督管理全區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十)承擔全區旅遊業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市場促銷活動;鼓勵支持開發具有地方特色或者旅遊景區(點)獨特性的旅遊紀念品、土特產品、工藝品以及其他旅遊商品;協調管理全區假日旅遊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評估,建立旅遊資源檔案;策劃和管理全區旅遊投資開發建設項目,指導全區旅遊景區(點)的規劃和開發建設,負責全區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的初審和申報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旅行社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對旅遊市場的管理,依法對旅遊經營者、從業人員的經營活動和旅遊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十四)開展旅遊行業服務質量交流和技術競賽活動,提升旅遊從業人員素質;制定全區旅遊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畫,並會同專業機構組織實施。
(十五)負責制定全區旅遊安全制度和安全應急預案,開展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黨政辦、群文藝術科、公共服務科、市場法規科、文旅產業科、文物保護科、財務科共7個科室。根據機構改革方案通知,目前局屬有文化館、文物保護中心、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旅遊服務中心、民眾劇團5個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158人。

人員編制

核定行政編制12人,設黨委書記局長1名,黨委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

現任領導

局長:路夢嵐
副局長:高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