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漢語辭彙)

審訊(漢語辭彙)

審訊,指司法機關向訴訟雙方查問有關案件的事實。語出《宋史·劉敞傳》:“營卒桑達等醉斗,指斥乘輿。皇城使捕送開封,棄達市。 敞 移府,問何以不經審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訊
  • 外文名:Trial
  • 拼音:shěnxùn
  • 基本解釋:司法機關查問有關案件的事實
  • 出處:《宋史·劉敞傳》
  • 引例:《三俠五義
基本信息,基本解釋,引證解釋,

基本信息

詞目:審訊
拼音:shěn xùn
英文:trial

基本解釋

[try;interrogate] 司法機關向訴訟雙方查問有關案件的事實。
伽利略也因為信仰和傳播 哥白尼學說,在一六三三年他已經七十歲的時候,還被審訊。——《哥白尼

引證解釋

指審理案件時對當事人進行訊問。
清 昭連 《嘯亭續錄·李仲昭》:“上大怒,命留京王大臣審訊,鹹皆引服, 查有圻 論戍,其餘降革有差,人爭快之。”《三俠五義》第十回:“此案尚在審訊,未能結案。”魏巍 《東方》第三部第六章:“他立時把文化教員 李風 找來審訊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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