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審訊能力(ability of anti-interrogation)是指犯罪嫌疑人對付審訊的一種防禦手段。即犯罪嫌疑人歸案後, 為逃避偵查和懲處,故意或經密謀策劃,運用一定的欺騙方法反抗或抵制審訊。其特點:(1)目的性,為掩蓋案情真相, 否定犯罪事實,拒絕檢舉揭發同案犯等;
(2)陰謀性,是有意識的自覺活動,經過精心策劃、深思熟慮,採取欺騙手法,乾 擾、破壞正常的審訊活動;(3)攻擊性,目的在於瓦解審訊人員的意志,破壞審訊的實施,試圖獲取審訊人員掌握的信 息,逃避審訊和懲處。
反審訊能力(ability of anti-interrogation)是指犯罪嫌疑人對付審訊的一種防禦手段。即犯罪嫌疑人歸案後, 為逃避偵查和懲處,故意或經密謀策劃,運用一定的欺騙方法反抗或抵制審訊。其特點:(1)目的性,為掩蓋案情真相, 否定犯罪事實,拒絕檢舉揭發同案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