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控制風險是指被審計單位的業務和相應的會計處理髮生重大錯弊不能被內部控制防止和糾正的可能性。 被審計單位建立內部控制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防止錯誤和舞弊。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存在重要的缺陷或者不能有效地工作,那么錯誤和舞弊就會進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系統,由此產生了控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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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產生這種審計控制風險的主要原因可以從以下兩方面來認識:
1、審計客體尚未健全內控制度所導致的一種審計風險。根據有關管理規定,單位應建立而未建立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內控制度所形成的審計風險。例如:錢賬物應設定3個崗位,而單位只設定了2個崗位,但單位現金業務又相當頻繁。因此,在貨幣資金管理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
2、因審計客體尚未嚴格執行內控制度所帶來的一種審計風險。單位雖然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了許多內控制度,但是存在部分內控制度執行不力,一些內控制度形同虛設。例如:單位財務制度規定每年至少需要進行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但單位賬面和有關財務資料未能反映這一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因此,在單位存貨管理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
特點
審計風險
審計控制風險水平與被審計單位的控制水平有關。被審計單位建立內部控制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防止錯誤和舞弊。如果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存在重要的缺陷或者不能有效地工作,那么錯誤和舞弊就會進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系統,由此產生了控制風險。如何建立恰當的內部控制制度,如何保證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地工作,這是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一個重要任務。註冊會計師對於內部控制制度除了提出適當的改進意見外無能為力。因此,控制風險只與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對錯誤和舞弊的防止和察覺能力有關。
審計控制風險與註冊會計師的工作無關。同固有風險一樣,控制風險的實際水平,註冊會計師也無法改變。註冊會計師無法降低控制風險,但註冊會計師可以根據被審計單位相關部分的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情況,設定一個控制風險的計畫估計水平。控制風險是審計過程中一個獨立的風險。控制風險獨立存在於審計過程中。這種風險與固有風險的大小無關。它是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或程式的效果(有效性)的函式。有效的內部控制將降低控制風險,而無效的內部控制將增加控制風險。由於內部控制制度不能完全保證防止或發現所有的重大錯報,例如:偶爾因工作人員的粗心或疲勞,控制也可能失效,所以,控制風險絕不可能為零。控制風險必然會影響最終的審計風險。
影響因素
註冊會計師為了完成審計的目標,必須對控制風險水平做出正確的判斷,因此,必須了解影響控制水平的因素。一般而言,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內部控制本身的局限性等,對控制風險都有影響。在審計過程中,需要經過對內部控制的了解、分析、評價和測試來確定控制風險的水平。
對審計風險影響
控制風險是審計風險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正是因為控制風險的存在才導致了審計風險的存在。可見,控制風險與審計風險成正相關關係。在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控制風險越高,則審計風險越高;反之,控制風險越低,審計風險越低。
把好五關
評估風險
一是把好計畫關。研究確定計畫時,應當充分考慮實行項目的時間、經費和人員要求,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方針,突出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審計,善於抓住典型,著力打造審計精品。
三是把好證據關。嚴格遵循《審計機關審計證據準則》和《審計機關實行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的要求,嚴格執法程式,收集具有充分證明力的審計證據。做到程式、取證合法,要素齊全,手續完備,確保審計證據的客觀性、相關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四是把好評價定性關。審計評價和定性處理時,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充分考慮各項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層次性、地域性、時效性。審計評價要謹慎、客觀、留有餘地。審計處理要充分聽取被審計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陳述和申辯,做到定性準確,處理處罰適度並且程式合法。注意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充分、評價依據或者標準不明確以及超越審計職責範圍的事項,不發表審計評價意見。
五是把好責任關。嚴格執行《審計機關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建立健全審計質量控制、責任控制、風險控制體系,完善承諾制度,劃分審計責任和會計責任。落實《審計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和《審計機關三級覆核制度》,對重大問題實行報告制度,儘可能消除主觀因素引起的審計風險。
控制
降低審計控制風險要注意以下幾點:
中國《 獨立審計準則》 中將審計風險定義為:“ 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 而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發表不恰當意見的可能性”。審計風險的產生既有註冊會計師自身的主觀原因, 也存在審計方法的客觀原因。因此, 控制審計風險必須從註冊會計師內部和其外部著手, 並將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進行, 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加強自身職業道德建設,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
註冊會計師的工作性質決定了他所承擔的對社會公眾的責任。社會公眾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企業管理當局編制的會計報表和審計人員對會計報表的審計意見作為決策的依據。審計業務幾乎滲透了經濟領域的各個層面, 既權威性又有危險性, 如果職業道德觀念不強, 不能獨立、客觀、公正的對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 會給國家、投資者和債權人帶來損失, 相關事務所和關係人也難逃被處罰的厄運。註冊會計師法、公司法、證券法、會計法、刑法、民法通則等都有專門規定審計人員法律責任的條款,審計人員違法和過失都要承擔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有些對上市公司想方設法虛增利潤、最佳化業績,使會計作假手段變得更加隱蔽,審計工作風險加大。面對這種情況,註冊會計師應積極開展審計技術和方法的研究,組織各方面的專家和審計一線人員, 深入剖析各種舞弊行為,研究作假的方式和方法, 研究和分析異常的交易行為、違規的會計處理事項, 積極尋求審計的技術和方法, 保持高度的職業謹慎。尤其要加強對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教育, 使審計人員始終保持謹慎的工作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客觀公允地發表審計意見。風險意識淡薄和缺乏必要的謹慎性可能導致審計結果出現偏差, 乃至審計失敗。而現在審計工作中一個重要缺陷就是審計人員到現場的時間太少,把大量的時間花在會計數據的覆核上, 僅僅關注財務報表的公允表達, 不關注被審計公司的舞弊現象。一旦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資料嚴重失真, 那么基於這些資料進行的審計工作都將毫無意義。在這個問題上已有很多例證, 中天勤事務所過分相信銀廣夏提供的會計資料, 對很多關鍵證據都沒有親自取證。如報關單、銀行對賬單、重要出口單據等均由被審計單位提供, 沒有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對其真假做進一步的確認; 擔任紅光實業 1996 年年審計的蜀都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 對一些重大的應收賬款沒有進行必要的函證, 也沒有對公司的主要存貨進行必要的盤點; ST 黎明採用大量虛假銷售、簽訂虛假契約等手段將 1999 年實際虧損3448 萬元謊報為盈利 5231 萬元, 為該公司出具境內審計報告的華倫會計師事務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以上這些事件的發生說明審計人員在接受委託時已經喪失了職業謹慎和風險意識。
審計環境對審計質量有很大的影響, 良好的環境有助於降低審計風險, 惡劣的環境會提高審計風險。步入 21 世紀的中國, 正處於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 資本市場正在不斷完善, 相關法規陸續出台, 特別是審計法規在不斷補充並已初步形成了體系, 為審計人員規避審計風險提供了法律依據。即使如此, 上市公司的違規案件時有發生, 這些都加大了審計風險的可能性。因此, 要建立適合中國特點的審計模型, 合理分配審計資源,審計風險模型一般是指“ 審計風險 = 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當然, 也有對此模型加以修改的模型, 如美國一個審計學家把該模型修改為“ 審計風險 = 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抽樣風險”。審計風險模型既從理論上解決了註冊會計師以制度為基礎採用抽樣審計的隨意性, 又解決了審計資源的分配問題, 使註冊會計師將審計資源分配到最容易導致會計報表出現重大錯誤的領域。
三、深入研究被審單位的內控制度, 強化會計師事務所建設
被審單位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 執行得是否有效, 這些情況對審計人員來說極為重要。在審計時, 對內控制度方面查出的問題不能就事論事, 處理完了就了事, 而是要順藤摸瓜, 找出問題的癥結, 分析深層次原因, 提出整改意見, 做到既治標又治本。
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理性經濟人參與市場經濟活動, 遵循的是成本效益原則, 風險導向性審計充分體現了這一原則。因此, 會計師事務所在追求自身利潤最大化的過程中, 必須關注審計風險, 選擇運用風險導向型審計。在事務所內部按照一定的方法提取風險基金。提取風險基金不僅可以提高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和抵抗風險的心理承受能力, 而且還能對風險進行選擇, 迴避高風險的審計項目。在接受委託前, 事務所要對被審單位可能的審計風險進行評估, 放棄風險過大的項目。在計畫階段, 則要根據被審單位的情況安排適當的審計程式。如果有可能應藉助外部的力量, 防範審計風險。
總之, 隨著現代技術的不斷發展, 上市公司舞弊造假的手段也不斷更新, 註冊會計師應保持必要的職業謹慎, 在審計中保持懷疑觀點, 將財務報表公允表達與查找舞弊並行。如果註冊會計師在審計中能夠發揮積極的作用, 將會大大地減少和避免損失, 提高整個職業界的執業水平, 對上市公司的舞弊也會產生很大的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