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經濟

審美經濟

審美經濟這個概念2001年由德國學者格爾諾特·伯梅在《審美經濟批判》提出。審美經濟是指引入了馬克思的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之外的第三種價值,即“審美價值”的一種新經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美經濟
  • 外文名:Aesthetic economy
  • 提出者:格爾諾特·伯梅
  • 所屬學科:經濟學
提出,發展,主要影響,

提出

審美價值是超越人類基本生理欲望的新型價值,因此也被稱為“升級價值”(stagingvalue),是2O世紀5O年代以來,資本生產的目標從滿足人的需要轉向開發人的欲望的結果。因此,他把審美經濟批評定位於霍克海默、阿爾多諾的文化理論、豪格的審美商品理論和鮑德里亞的消費社會理論這一傳統。格爾諾特·柏梅還用審美經濟的觀念來研究技術的發展,認為存在著馬克思所說對自然進行占有式開發工具的“功用性技術”(usefultechnology)外,還存在著無物質功利的“享受型技術”(enjoyabletechnology)。享受型技術起源於人的好奇心,發展於皇家宮庭。它不是滿足生產性需求,而是為了人的精神愉悅而產生的,既不受行業的限制,也不受利潤追求的約束,因此它特別富於創造性。在審美經濟條件下,享受型技術獲得了極大的發展,而功用性技術一度擁有的主導地位而開始下降了。

發展

“審美經濟”這一概念很快就得到了廣泛的使用和不斷的豐富、發展。大衛·羅伯茲(DavidRo—berts)並不完全贊同審美價值與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不相融的觀點,但他同樣認為“審美經濟”這一概念較為深刻地反映了18世紀以來社會經濟的變化。在《只有幻象是神聖的:從文化工業到審美經濟》一文中,大衛·羅伯茲考察了18世紀以來的文化審美化與商品化過程,他把這一過程描述為從阿多諾的文化工業到柏梅的審美經濟的發展過程,在此過程中,創造了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之外的第三種價值,即審美價值。當然,學者們的意思顯然不是說只有審美經濟時代才創造審美價值,而是把審美經濟作為“現代性的完成”的伴生物來思考問題的。在審美經濟時代,商家出賣的重點往往不是物質產品,而是一種情調或氛圍,一種夢想。而且,這些夢想性質的東西,是與時代的科學技術聯繫在一起的。大衛·羅伯茲引述了海德格爾關於“世界圖象的時代”的理論J,把科學、機械技術、藝術審美、文化政治與生命的去神聖化等五種現象聯繫起來考察,描述了從文化產業到審美經濟的不同“世界圖象”。

主要影響

過去的文化研究在考查文化產業的時候,著重強調了產業的經濟邏輯對文化、對審美創造和消費者的決定性影響,對產業的文化邏輯則研究不多。而在審美經濟時代,文化、審美的影響力已經滲透到經濟生活中,產業的文化邏輯表現得越來越明顯。在《身份與文化產業:審美經濟的文化構形》一文中,基思·尼格斯(KeithNegus)轉變視角,從審美經濟的構形力量來研究文化產業和文化生產。他認為,各種社會文化及社會關係對以市場為導向的企業行為,包括企業的自我定位,同樣有著重要的影響。“在廣大複雜的企業活動中,在企業對最瑣碎的日常生活行為與最受尊敬的創造活動發生影響時,不是不存在商業性的廣告宣傳與貪慾,但這卻不是事實的全部。”尼格斯說,“企業、客群、藝術家的行為都受制於一個廣大的文化語境”;文化過程構形了經濟實踐、信念與標準,文化語境包含的信息影響著對創意行為的認識價值評判;企業文化經營的決策也建立在特殊的、歷史的文化價值、信念與前見基礎上;企業的各種社會關係,包括與消費者的關係,都是企業文化生產活動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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