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文化形態

審美文化形態是指審美文化的具體存在方式或狀態。從審美文化角度看,審美溝通活動的形態其實是多種多樣的並且與時變化的。在特定社會和社群的審美文化內部,往往存在若干層次和類型。這些不同層次和類型的審美文化也往往有著不同的特徵和功能,形成形態各異的審美文化。如此說來,審美文化應是一個容納特徵和功能。多重層面井被此形成複雜時空關係的結合體。這個結合體不一定就是統的整體,而可能呈現出差異和聯繫。

按照英國學者雷蒙,威廉斯的論述,文化在一個時段往往可能存在有三種形態:“主流的"(dominant)、“剩餘的”residual)和“新生的”(emergent)@。主流型是指在現在占主導、正統或統治地位的形態,剩餘型是指過去時段遺留下來但仍具影響力的形態,新生型是指正在生長的新興形態。這種分析模式的長處在於它不僅看到審美文化發展變化的連續性和斷裂性,而且也內在指向了對文化權力的批判。
審美文化中大致存在著四個方面、層面或形態:
一是精英文化;
二是大眾文化;
三是民間化;
四是主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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