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頭裡水庫因年代久遠水庫存在安全隱患,於2010年8月開工進行除險加固,2011年10月全部完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寨頭裡水庫
- 竣工:1984年9月
- 建於:1976年6月
- 集雨面積:13.5平方公里
- 庫內河道全長:7.6公里
- 總庫容:486萬立方米
- 日供水規模:1.8萬噸
- 屬性:水利工程
基本簡介,庫區管理《辦法》,庫區保護措施,人大重視勤督促,政府回應拿措施,縣鄉動員齊努力,
基本簡介
是一座以城市供水為主,結合灌溉、發電、防洪的重要水利工程。建成後發揮了較大作用,主要承擔寧化縣城的供水任務,自流供水覆蓋整個縣城,使城區居民能飲上優質可靠的自來水。
庫區管理《辦法》
2012年11月23日,寧化縣人民政府出台《寧化縣寨頭裡水庫水源地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寨頭裡水庫水源地保護職責分工和保護範圍、措施。該《辦法》的頒布實施,將對保障寧化城區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辦法》,寨頭裡水庫水源地保護區劃分為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總面積 15.9 平方公里,實施分級保護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一級保護區範圍為寨頭裡水庫庫區至水庫上游二板橋水域及其兩側外延至集雨面積範圍內陸域;寨頭裡水庫大壩至沙子甲水廠輸水渠道及其兩側外延 30 米範圍陸域;二級保護區範圍為寨頭裡水庫庫區二板橋上游水域(含幹流及支流)及其兩側外延至集雨面積範圍陸域,高寨引洪渠兩側外延30米範圍陸域及上游水域及其兩側外延至集雨面積範圍內陸域。
水源地保護區內六種行為被明令禁止。包括設定排污口;破壞水資源生態平衡的活動以及破壞水源涵養林、護岸林或者與水源保護相關的植被;規模養殖,傾倒工業廢渣、生活垃圾、糞便及其它廢棄物;裝載有毒有害物質、油類、糞便而無防滲、防溢、防漏設施的車輛通過保護區;使用劇毒和高殘留農藥;使用炸藥、毒藥捕殺水生動物。此外,在一級保護區內,除嚴格禁止上述六種行為外,還禁止從事向水域排放污水等七種活動。二級保護區不得新建、擴建嚴重污染水域的建設項目,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等。
《辦法》還規定,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縣寨頭裡水庫水源地保護的統一監督管理。縣發改、水利、衛生、國土、住建、農業、林業、公安、安監、工商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寨頭裡水庫水源地保護工作。
庫區保護措施
據了解,寧化寨頭裡水庫庫區已建好攔污柵壩2座,垃圾收集池20個,遷移豬牛舍120多間,設定排污管道千餘米,新建水源安全防護網1000多米……“現在好了,安全水引到了家門口,子孫後代都有了保障,感謝人大,感謝政府”。當自來水架到自己家裡時,縣代表謝榮貴一連串的感謝聲,道出了寧化城區7萬居民的心聲。這些和寧化縣人大常委會持續十年的跟蹤督辦是分不開的。
人大重視勤督促
寧化地處閩西北,位於閩江、汀江、贛江“三江”之源,俗有“水頭電尾”之稱。水源保護,特別是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歷來是人大常委會十分關心和關注的問題。寧化城區有7萬人口,寨頭裡水庫是城區居民飲用水的唯一水源點。該水庫建成於上世紀七十年代末,過去,由於水庫周邊住戶的生產生活用水的流入及涵養林被日漸砍伐,水源污染和水源不足日趨嚴重。2001年初,寧化縣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召開,代表聯合提出了關於“加強寨頭裡水庫水源保護和完善水庫工程建設”議案。“民眾利益無小事,人大監督一件就要成一件,一督到底”。當年主席團高度重視,確定將該議案列為人大一號議案,交由縣政府直接辦理。此後,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林福生多次帶領縣環保局、水利局、城郊鎮、翠江鎮等單位領導深入實地,開展調查研究,共同探討城區飲用水源保護問題。但由於多方面的原因,當年的辦理效果並不明顯,提出議案代表不滿意。此後,縣人大常委會每年都要開展一次有關“水方面”議題的視察、執法檢查或審議工作,以促進水源保護有關問題的解決。近年來,縣人大常委會先後組織開展了寨頭裡水庫水源保護、翠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視察,聽取了水土保持工作、“民生水利工程(重點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工作情況匯報,提出加強和改進水資源保護工作的意見、建議。這些監督工作,對於保護生態環境、保證飲用水安全,解決水庫水源周邊環境問題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政府回應拿措施
在縣人大常委會的督辦下,縣政府及時召開政府常務會議,對代表議案辦理答覆不滿意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一方面要求有關部門加強與代表溝通聯繫,做好解釋說明;另一方面從長遠著手,制定整改計畫,分年度實施,做到兌現承諾,取信於民。先後出台了《加強寨頭裡水庫水源保護的通告》、《寧化縣寨頭裡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寧化縣翠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寧化縣西部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等一系列生態環境保護規定,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斷推進。同時,各職能部門也打響了水資源保護攻堅戰。水利部門先後投入320多萬元,對水庫進行了除險加固,新建了放水涵洞、壩區收集池和攔污柵等設施;環保部門向上爭取資金100萬元投入杜家村35戶農戶“一池三改”、高山片70戶農戶搬遷工程、庫區居民生活污水處理等項目,並加強了水質監測;林業部門把庫區第一重山列入生態保護林,嚴禁砍伐,有效保護生態涵養水源;城郊、翠江等鎮負責庫區內養殖戶的搬遷動員,避免畜禽糞便直接排入庫內。
縣鄉動員齊努力
如何解決原庫區移民搬遷問題?這是擺在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村兩級組織面前的一大難題。寨頭裡水庫飲用水源地城郊鎮巫高村。彭家塅組有村民20戶,是上世紀70年代修建水庫時由庫區搬往高山的村民,在巫高村已經生活了近30年。當時,為了修建水庫,村民們積極回響號召,告別了原已生活久遠的居住地,向水庫上游的高山區搬遷。在過去二十多年的計畫經濟年代,村民們僅能享受到少許的“水費糧”減免。2001年,國家實行農業稅減免政策後,原有的政策優惠取消了,村民的既得利益消失,產生了失落感,於是多次向上級提出落實有關政策,享受庫區移民待遇。但是這一要求,並未得到有關部門的積極回應。由此,村民們產生了牴觸情緒,對庫區飲用水源保護整治工作不予配合支持。自2008年以來,有的村民開始在水庫中放養鴨子,在庫彎內養豬,盜砍山上林木做人字梯出售……
為解決好他們的搬遷、定居問題,縣、鄉兩級紛紛行動起來。縣人大常委會組織專題視察,就安置地點、搬遷補償金等提出積極的建議。縣政府及時採納了人大常委會建議,並徵求村民的意見,確定水庫下游的城鄉結合部作為搬遷村民的安置點,規劃安置100戶、450人,城郊、翠江等鄉鎮及有關村則開展搬遷動員等有關前期準備工作。巫高新村搬遷安置工程於2006年動工建設,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縣人大常委會又組織調研組,深入施工現場,加強督促指導,建議相關部門和鄉鎮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搬遷任務的完成。一次次跟蹤督辦,有力地保證了各項措施的順利實施。2010年底,第一批搬遷移民70戶、300人已搬入新居。“現在,我也住上了洋房,過上了城裡人的生活,結束了山民的歷史。”村民、曾經的難纏戶,水庫修建、整治中的“二度”移民巫朝鳳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