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下山遺址位於縣城西北約2
公里處的南河附近。遺址地勢系一山崗台地,總
面積7800平方米。
省、縣考古作者多次進行了實地調查。根據採集的遺物判斷,該遺址為新石器至商周時期村落遺址。距今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時代遺物較多。石器有鋤、錛、斧、刀、鏃、鑿、網附、臼、磨棒、礪石等,陶器主要有紅砂陶,所見器形為鼎規、甑、缸、豆等。商周暑期的遺物石器較少,多為硬紋陶器。
寨下山的原始居民在其近河的台地上開荒種地,使用的是功率較高的鋤類掘土器,表明當時的原始農業相當發達。寨下山遺址是贛江流域一處較珍貴的史前遺存,它對於譜寫農業文明、山區文明篇章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