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寧陽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根據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寧陽縣機構改革方案》、《中共寧陽縣委、寧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寧陽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和《中共寧陽縣委、寧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陽縣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建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意見〉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寧陽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寧陽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簡稱縣政務服務辦)牌子。

寧陽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陽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 所屬部門:寧陽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寧陽縣
  • 現任領導:劉苗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市下放、委託行政許可事項承接落實的組織工作。負責審核縣級行政許可事項並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見。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縣政府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組織協調、監督管理、檢查考核全縣政務服務工作。
(四)承擔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賦予和縣直部門(單位)劃入的行政許可事項及關聯事項的審批服務、管理職能。負責辦理劃入的市場準入、投資建設、國土規劃、交通運輸、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及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並對行政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將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實施情況和結果及時通報相關主管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
(五)負責規範全縣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政務服務工作機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牽頭對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協調解決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六)負責全縣行政審批、政務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負責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推進縣政務服務平台開發、建設、套用和運行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管理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各部門(單位)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行為的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視窗及進駐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及建議通報相關部門(單位);負責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單位)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八)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建設運行和管理維護,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會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單位)擬定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規則和制度,規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九)負責對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黨群工作及教育培訓。
(十)負責為申報單位或個人自願委託在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許可權內依法承辦的事項提供無償代辦工作。
(十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驗、專家評審、圖紙審查、技術論證、項目驗收、聽證論證等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擬訂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負責縣級不動產確權登記以及房產交易的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縣鄉村三級政務服務網路體系;負責對鄉鎮(街道、開發區)、村(社區)政務服務工作和政務服務分中心進行協調指導和管理考核監督。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貼心代辦、一次辦好”改革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集中審批事項,最佳化審批流程,公開審批標準,規範審批行為,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銜接工作機制,提高政府管理服務水平。創新政務服務模式,實現政務服務大廳“一窗受理”、關聯事項“一鏈辦理”、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貼心代辦“一次辦好”,推行並聯審批、聯審聯辦、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等審批服務模式。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按照《中共寧陽縣委、寧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陽縣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建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施意見〉的通知》(寧發〔2018〕25號)精神,科學界定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與縣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執法部門的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通知中涉及劃轉的事項由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進行實施,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將審批結果及時推送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部門。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能轉向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標準,推動行業發展,加強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縣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協助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做好與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在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等方面的銜接協調。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行業監管主體責任,加強源頭監管,工作重心向事前事中事後監管轉變,監管部門及時將監管信息推送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機構應當根據法定和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制定行政執法權力清單,明確執法重點、處罰依據和責任科室等內容,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執法機構在獲取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和監管機構共享的審批結果和監管信息後,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傳達給相關責任機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財務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和督辦;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計畫生育、政務公開、後勤保障、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接待和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承辦工作;負責擬訂有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負責經費預決算、績效評價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負責非稅收入收繳和票據的管理、核算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掛調研信息科牌子)。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指導黨支部抓基層黨建、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牽頭做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工作;負責提出黨支部設定、撤銷、合併的建議,經黨委研究同意後組織實施;負責做好過硬黨支部培樹、幫帶工作;負責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服務、組織關係接轉和黨費收繳等工作;負責指導黨支部做好“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工作;負責黨代會代表的推選、聯絡服務,指導黨支部做好按期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協調有關方面,組織開展黨內表彰、集中性教育活動;負責做好“網際網路+黨建”、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等工作;負責黨支部落實黨建主體責任的督查、推進,定期組織開展黨建工作考核;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幹部培訓交流、工資、職稱、考核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系統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工作,負責規範化建設及考核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重要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重大課題政策研究和綜合調研工作;負責按要求參與縣委、縣政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針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題調查研究,探討解決的途徑,提出對策和建議等工作;負責收集、貯存、處理各種信息資料,為決策提供服務等工作。
(三)政務管理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負責貫徹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決定;負責會同縣相關部門(單位)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單位)的聯繫;負責推進縣、鄉、村行政審批服務聯動及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牽頭協調進駐部門(單位),推進各部門(單位)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負責辦件情況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對政務服務部門(單位)政務服務工作的日常管理;負責本局政務服務事項、進駐視窗政務服務事項的統籌協調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平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門戶站群系統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業務專線網路、硬體設備和軟體系統的管理保障工作;負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信息技術支持工作;負責智慧大廳、信息共享和網路安全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信息技術套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等政策法規的諮詢解釋、宣傳教育、業務指導、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規範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政務服務管理等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清理和彙編工作;負責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負責推進行政審批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四)審批改革推進科(掛“一次辦好”督查指導科牌子)。負責指導、協調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落實國家、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推進縣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審核縣級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並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見,按照程式做好事項調整工作;研究提出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調整建議,推動立改廢釋工作;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對外使用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名稱。負責對“一次辦好”改革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建立重點工作任務台賬;承擔政務服務評議和民眾滿意度測評等考核工作,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組織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協調解決各部門(單位)改革推進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的問題。
(五)政務監督科。負責政務服務大廳視窗及視窗工作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考核評比工作;負責對政務服務部門(單位)政務服務工作的監督考核;負責12345熱線轉辦事項承辦、督辦工作;負責受理、處理服務對象投訴和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擬訂視窗及視窗工作人員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政務監督員選定、管理、考核及民眾滿意度測評工作;負責鄉鎮(街道、開發區)、村(社區)政務服務工作和政務服務分中心監督考核;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六)投資建設科(掛國土規劃科牌子)。負責許可權內固定資產、外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備案,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准,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核准、備案等有關事項審批工作。負責新建石油天然氣管道防護方案審批、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範圍內特定施工作業審批。負責許可權內土地、礦產、規劃等領域審批及關聯事項辦理工作。負責施工許可證核發及有關事項的備案、審核。負責排水許可及許可權內公用事業企業經營、供應許可等有關事項的備案、審核。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城市生活垃圾經營審批以及許可權內涉及城市綠地、樹木、道路、環境衛生設施、設定雕塑等有關事項審批。負責許可權內涉及人防工程有關許可、關聯事項的審批。負責許可權內抗震有關許可審批。負責取水許可、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負責有關規費徵收。負責以上許可權內事項的對上聯繫、協調、報件等工作。負責縣級有關部門(單位)劃入的涉及自然資源、投資建設等領域行政許可、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單位)的銜接、溝通、協調、審批結果推送等工作。
(七)市場準入科。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企業、其他機構和個人從事盈利性生產、經營活動涉及的許可及備案等事項受理、辦理;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單位)的銜接、溝通、協調、審批結果推送等工作。
(八)社會事務科。負責許可權內社會組織登記,養老機構設立備案,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的審批,建設公墓的審核。負責許可權內醫療機構設定、醫療機構執業許可、供水單位衛生許可等相關事項的審批。負責許可權內醫師、護士執業註冊及延續註冊。負責許可權內教師資格證認定、民辦學校許可等相關事項的審查、審批。負責許可權內文物保護、廣播電視等相關事項的審批。負責許可權內宗教活動場所審批登記和宗教團體成立、變更、註銷審查。負責許可權內臨時占用共用體育設施的審批。負責許可權內華僑回國定居審核。負責許可權內公證員執業審查。負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備案)。負責許可權內采砂許可、關閉或報廢礦井、涉路工程許可等相關事項的審批、審核及上報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單位)的銜接、溝通、協調、審批結果推送等工作。
(九)農業事務科。負責許可權內林木採伐許可、木材運輸、野生動植物、森林防火等相關事項的審批、審核工作。負責許可權內臨時占用、占用及徵用林地的審批、審核及上報工作。負責許可權內水庫修建、水利工程方案、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立、排污口設定、水域灘涂養殖、水產苗種生產等相關事項的審查、審批工作。負責許可權內農業機械證書和牌照核發、變更,農業機械駕駛證核發、續展、增駕。負責許可權內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動物診療許可、獸醫師執業註冊、生鮮乳收購許可、生鮮乳準運、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等相關事項的審批、審核及上報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單位)的銜接、溝通、協調、審批結果推送等工作。

現任領導

寧陽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劉苗苗
寧陽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鮑波、李西雁
寧陽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閆冠軍
寧陽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主任科員:董傳忠、閆發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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