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寧陵縣委辦公室、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陵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辦〔2019〕2號),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辦公室)是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掛寧陵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寧陵縣金融工作局的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Ningling 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及縣委、縣政府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批示的督查督辦;負責辦理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二)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
(三)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四)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組織工作。
(五)負責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和縣產業集聚區、縣特色商業區管委會請示縣政府的事項進行審核,提出擬辦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六)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七)負責全縣政務信息采編、整理和上報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政府網站管理、政策解讀、輿情應對等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工作。
(九)負責縣政府總值班工作,指導各鄉鎮政府值班工作。
(十)負責對縣政府部門進行目標考核。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負責縣政府涉法重大決策和重要事務合法性審查,負責對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出台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
(十二)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應訴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代理縣政府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處理涉及縣政府複議應訴的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縣直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金融業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縣政府辦公室(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規定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擬訂規章制度並貫徹落實;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的規劃編制、建設維修、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產權糾紛調處,按規定承擔房地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工作;對房地產處置提出初審意見,報縣財政局審批。縣財政局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各類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調劑、出租、出借、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產權糾紛調處及事業單位對外投資事項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縣長辦公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和縣政府其他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活動安排和機關日常公務活動等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擬訂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秘書股。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審核、印製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縣政府常務辦公室。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縣長辦公會議議題收集、會議記錄、會議紀要起草工作。
(四)機要股。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審核、印製和印章管理,指導、督促檢查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機要、保密、檔案工作。
(五)信息股。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編髮和上報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
(六)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縣政府及其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組織縣政府重大政策解讀;負責政務輿情監測、報送,協調做好處置、回應工作;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及政務新媒體的運用管理和信息內容建設。
(七)縣政府總值班室。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八)人事股。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教育工作。
(九)行政財務股。承擔機關行政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十)縣政府督查一室。負責《省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省市民生實事督查;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督查;負責省市政府主要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查辦;組織開展縣政府專項督查;負責其他事項督查工作。
(十一)縣政府督查二室。負責《縣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縣民生實事督查;負責縣政府主要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查辦;負責省市和縣人大、政協交縣政府的建議、提案的督辦工作;組織開展縣政府專項督查;負責其他事項督查工作。
(十二)縣政府目標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政府目標制定、下達、督查、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十三)縣政府法制股。負責對縣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決策、重要事務進行合法性審查;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涉法事務;承擔縣政府法律顧問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出台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十四)行政複議應訴股。負責辦理相關鄉鎮政府、縣政府相關部門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負責辦理相關鄉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縣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以及申請市政府裁決的相關案件代理工作;負責相關鄉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信息公開、投訴舉報事項的原級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代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地方和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的統計匯總和上報工作。
(十五)縣政府研究室。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社情民意進行調查研究,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負責組織重要政策落實情況的評估、調研工作;負責組織起草政府工作報告、修改有關文稿。
(十六)機關事務辦公室。負責縣直機關房地產管理,擬訂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縣直機關有關房地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工作,具體負責縣直機關辦公用房和辦公區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產權糾紛調處工作;負責對縣直機關房地產處置提出初步意見等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縣直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公共機構能源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十七)金融監管股。負責研究分析金融形勢和全縣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擬訂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牽頭負責投融資體系建設;負責全縣相關交易場所的日常監管,統計監測、違規處理、風險處置等工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推進全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十八)無線電管理股。負責全縣使用無線電通信頻率的設定,台(站)、生產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等監管工作,協助市無線電管理局對全縣區域內無線電信號檢測干擾源查處和設定使用無線電台(站)、生產、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等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相關方面的事宜。

行政編制

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暫核定督查專員3名(副科級);股級領導職數18名。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5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縣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孟祥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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