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陵縣統計局

寧陵縣統計局

寧陵縣統計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寧陵縣委辦公室、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陵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辦〔2019〕2號),寧陵縣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陵縣統計局
  • 外文名:Ningling County Bureau of Statistics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遵循統計工作規律,建立健全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管理體制,建立高質量發展統計指標體系,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加強統計法治建設,確保統計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全面提升統計運作效率、數據質量和服務水平。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統計規範性檔案;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和維護管理,指導全縣統計工作。
(二)負責查處全縣統計違法違紀案件,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縣級統計行政部門履行的其他執法職責。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配合商丘市統計局核算全縣生產總值,監督管理各鄉(鎮)、辦事處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全國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投入產出調查等大型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裝卸搬運和倉儲業、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能源、投資、人口、勞動工資、科技、企業創新文化產業、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交通運輸、郵政、信息傳輸、財政金融稅收、旅遊、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調查、建築業小微企業抽樣調查、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調查、規模以下企業創新調查、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抽樣與問卷調查、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開展調查情況分析研究。
(七)組織鄉(鎮)及縣政府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九)審批縣直有關部門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者備案縣直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全縣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十)協助鄉(鎮)管理統計工作辦公室;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十一)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全縣統計系統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鄉(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秘、會務、信息、檔案管理安全保衛、保密和信訪等工作;協調所屬事業單位的政務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全縣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統計人員上崗培訓和業務培訓工作。研究全縣統計體制改革及統計工作發展規劃,草擬重要的統計工作檔案;組織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貫徹;依法檢查、處理全縣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二)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與核算股。監測預警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整理和提供全縣以及各鄉(鎮)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資料庫;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組織投入產出調查;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礎工作,開展分析研究,提供統計諮詢服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實施對各鄉鎮經濟社會發展或重要專門事項的評價考核,參與縣政府對鄉(鎮)政府目標考核工作;組織全縣區域經濟監測評價考核、“兩區”統計監測工作。
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人口與城鎮化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文化產業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三)工業統計股。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四)農業統計股。完成農業各項報表任務,尤其是做好主要農產品產量、農作物播種面積、農業總產值、增加值等主要農產品數據的蒐集和計算,進行統計分析。
(五)貿易業統計股。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統籌組織服務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電信等服務業統計數據;配合計算全縣第三產業增加值;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提供諮詢服務。

行政編制

寧陵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統計師、總經濟師各1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
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寧陵縣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局長:陳國東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規定的調整由縣委編辦按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6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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