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縣交警大隊

寧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位於舜陵鎮建設路149號,1987年9月,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革道路交通管理體制的通知》精神成立,現有民警75人(其中:男幹警84人,女幹警12人;省編6人,行政編12人,其餘為事業編制,已授銜幹警42人,未授銜幹警18人,黨員43人,正科級幹部8人,副科級幹部14人,大專文化以上35人),下轄5箇中隊、5個股室,即:一、二、三、四、巡邏中隊,辦公室、政工室、交管股、車管股、駕管股,負責全縣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境內,省道S322線、S323線、S216線(即:“永—連”公路)貫穿而過,11條縣鄉道路縱橫交錯,總長約為800公里,道路等級參差不齊。轄區內現有機動車駕駛員工2.6萬名,大小機動車約3萬台,交通狀況較為複雜。近年來,大隊在隊伍建設、基礎設施、裝備建設、科技事業、交管工作各方面發展迅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4個基層中隊先後建起了新的辦公樓、民警住宅樓,“五小工程”全面啟動,“從優待警”的方針得到進一步的落實,多功能警務專用車、無線電訊網路、計算機、機動車—自動檢測線、酒精檢測儀、雷達測速儀等科技含量較高的設備已相繼套用於交通管理實際工作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遠縣交警大隊
  • 成立時間:1987年9月
  • 地點舜陵鎮建設路149號
  • 性質:組織機構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在歷屆班子和全體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寧遠大隊爭先創優,湧現出了一大批先進集體和模範人物。先後有98人(次)、5個股室25次被省、市、縣有關部門評為“優秀黨員”、“先進工作者”、“先進單位”或記功嘉獎。2000年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研究制訂轄區道路交通管理對策,擬定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髮展戰略。
(二)指導和參與維護全縣道路(含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交通秩序;參與研究城市建設、道路交
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參與城區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交通信號裝置等安全設施的設定、監督和管理,依法打擊破壞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
(三)參與全縣道路交通檢查(卡)的審核和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和參與對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車場
(庫)、車輛停靠站點的規劃建設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審批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調處工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正道路交通違章,指揮疏導道路交通,維護交通秩序;指導基層交通安全組織建設和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五)負責實施交通警(保)衛工作,參與處置突發事件;協同其他警種或部門維護公路治安秩序,打擊車匪
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處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行為。
(六)負責機動車輛管理。對全縣機車、三輪車進行年度檢驗和牌證核發;辦理全縣C型以上(含C型)的
機動車輛初檢、落戶和機動車改裝、維修、轉戶,報廢等審批手續。
(七)負責對全縣各類機動車駕駛員的教育,培訓和考試,辦理駕駛員考核發證、轉籍、異動手續。管理C
型以下駕駛員檔案。
(八)組織指導全縣公安交警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業務培訓;指導、檢查和監督全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督查和協助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協助縣公安屙黨委管理縣交警大隊的領導班子。
(九)負責全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管理科學技術的研究、規劃和組織推廣、套用,以及通信、計算機套用的規劃指導。
(十)監督縣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做好農用運輸車輛及其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十一)農用運輸車的管理體制維持現狀。負責管理動力在60千瓦(含60千瓦)以上或核載1.5噸(含1.5噸)以上的國家目錄產品的車輛,掛汽車牌照。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掌握全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況;負責收集、綜合分析、盡饋道路交通管理信息,負責起草、審核大隊檔案和領導講話材料,協調內務,負責信訪、接待、文電收發及檔案建檔;機要通信和值班車輛的管理。負責數據統計等項工作。
負責交警大隊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核算、財務監督,負責全縣交警系統的裝備管理,負責大隊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房地產等固定資產和基建管理,指導、檢查、監督各中隊財務工作。負責大隊機關來客接待、食堂管理、車輛的維修保養和水、電、衛生管理及安全保衛等後勤工作。
(二)政工室(加掛法制宣傳股牌子)
掌握全縣公安交警隊伍建設情況,分析、反饋隊伍建設信息,按職責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公安交警的執法監督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督促公安交警隊伍的思想、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大隊機關黨務、工、青、婦和計生管理;負責大隊機關和直屬中隊民警警銜、人事及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幹部考核、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對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管理、協助縣公安局黨委管理縣交警二欠隊領導班子等工作;指導全縣公安交通法制工作;負責道路交通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傳工作;承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複議應訴、組織聽證等工作;負責交警幹部的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大隊行政處理和行政處罰案件合法性審查。
(三)交通秩序管理股
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分析,研究擬定預防事故對策;負責全縣交通秩序管理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負責道路交通違章處罰和道路交通違章記分管理。 負責推廣、套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新技術和新設備,指導和參與城區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交通信號裝。置等安全設施的設計、設定與監督和管理;參與城市交通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全縣交警信息網路運行以及中隊有線、無線通信設備的安裝、維護與管理;承擔全縣道路交通工程學會的工作。
(四)車輛管理股
管理全縣C型以下機動車輛技術檔案;辦理全縣各類機動車輛牌證和機動車輛改裝、改型、報廢、異動、轉籍手續;定期對機動車輛進行檢驗和技術監督。
(五)駕駛員管理股
負責全縣C型以下駕駛員的考核、發證、轉籍、異動、審驗和縣內各專業車隊、安全聯組的管理;負責全縣C型以下駕駛員技術檔案的管理;監督機動車駕驢員的培訓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機關黨組織、群團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地理位置

地址:建設路149號
寧遠縣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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