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慶陽市委、慶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慶發[2010]51號)和《中共寧縣縣委、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寧發[2010]23號)精神,設立寧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寧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隸屬部門:寧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監督管理股,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股,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組織擬定全縣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和規章,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審查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負責全縣煤礦安全生產和煤炭生產能力監督管理工作,審查、申報和管理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煤礦技術改造、改擴建項目的安全審查、竣工驗收;依法監督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
(五)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縣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及其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受委託承辦重大事故審批結案的有關工作,指導監督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安全監控網路系統建設、管理。
(八)負責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備案以及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組織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九)負責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其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安全培訓的資料匯總和上報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一)監督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管理;會同縣財政局負責全縣企業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存儲、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二)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黨務、政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提案議案、信訪、安全保衛、保密和後勤保障工作;承辦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教育培訓、財務資產、計畫生育和工、青、婦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安全生產的地方性規範檔案;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企業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存儲、管理和使用工作;承辦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分解下達和考核工作;組織擬定全縣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安全信息化建設、信息統計、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生產安全事故備案工作;承擔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重特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綜合監督管理股

承擔依法監督檢查礦山礦井(含地質勘探)、石油、天然氣、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經貿、小水電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全縣境內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安全實施“三同時”執行情況以及相關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和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相關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礦山企業生產準入和生產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企業安全標準化生產,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礦井;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事故查處和監督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依法組織實施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政策法規;組織指導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綜合管理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行政許可的管理工作;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煤礦技術改造、改擴建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生產能力核定和竣工驗收工作;審查、申報和管理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監督檢查煤礦生產企業安全費用及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提取、存儲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監督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股

負責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煉化、成品油管道)、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辦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承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和備案登記工作;承擔職權範圍內的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以及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和安全標準化工作;承辦相關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查申報、發放和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事故查處和監督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設立中共寧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派駐寧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寧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紀檢組,寧縣監察局派駐寧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寧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監察室。

人員編制

寧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寧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核定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核定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1名,紀檢組長職數1名(使用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此編制及職數單列統計,編制為單位編制總數之分項數,職數不計入職數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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