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海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辦〔2011〕29號),設立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政府法制辦是主管綜合性法制工作事務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與縣政府辦公室合署辦公。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海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辦〔2011〕29號),設立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政府法制辦是主管綜合性法制工作事務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與縣政府辦公室合署辦公。
職責調整
(一)增加組織承辦縣政府行政調解案件,協調指導全縣行政調解工作的職責。
(二)增加負責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事務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協助縣長辦理法制工作事項,為縣政府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負責政府法律顧問事務工作。
(二)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統籌安排縣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研究編制縣政府年度制定規劃性檔案工作計畫草案,報經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全縣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參與或組織起草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協調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查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報上級政府和同級人大備案工作。
(四)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審查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縣政府審議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協調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查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五)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辦理國家、省、市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和市政府立法草案徵求縣政府意見的工作和立法調研、立法後評估工作。
(六)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後評估工作。
(七)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和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及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全縣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件的統計工作;組織、指導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八)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研究行政立法、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行政調解、行政強制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縣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制度和措施。
(九)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的統計工作。
(十)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承辦縣政府行政調解案件,指導協調全縣行政調解工作。
(十一)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實施全縣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協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實施縣政府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處理行政執法投訴事項,負責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指導鄉鎮、街道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十二)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審查、認定工作;負責協調和監督指導本縣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十三)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人員、政府法制幹部的培訓,以及行政執法有關證件的管理工作。
(十四)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辦理以縣政府名義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主持相關案件的聽證工作。
(十五)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編輯出版本縣行政規範性檔案彙編,做好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
(十六)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設3個職能科室:
(一)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制綜合科
負責全縣政府法制建設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擬訂縣政府年度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項目計畫;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重要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協調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查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有關縣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解釋和立法後評估工作;承辦國家、省人大常委會、省市政府、市人大常委會有關立法草案徵詢縣政府意見的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有關規範性檔案和縣政府有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全辦法制業務,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政府法制宣傳及政務公開工作;組織、指導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編纂規範性檔案彙編;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事務工作。
(二)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複議科
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組織起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關規範性檔案;受理並審理縣政府行政賠償案件,了解、研究全縣行政賠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辦理以縣政府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人員的培訓、考核;對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進行調查統計、分析研究,並及時向上級反映和上報;負責縣行政調解工作機構日常工作,組織承辦縣政府行政調解案件,指導協調全縣行政調解工作。
(三)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政府法制監督科
組織實施全縣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施和考核檢查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接受和辦理行政執法投訴事項,協調各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指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審查、認定縣本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負責全縣行政執法有關證件的管理工作;協調和監督指導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培訓和政府法制幹部的法制業務培訓;組織辦理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向縣政府報送的規範性檔案和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檔案報送市政府和縣人大常委會備案的工作;負責全縣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件的統計工作。
人員編制
寧海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