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海曙區經濟合作局

寧波市海曙區經濟合作局

寧波市海曙區經濟合作局,是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海曙區經濟合作局
  • 隸屬: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有關招商引資、發展總部經濟、擴大國內開放、加強國內經濟合作交流和大市外對口幫扶的方針、政策和部署,組織擬訂全區招商引資、總部經濟發展、國內經濟合作和大市外對口幫扶工作的總體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招商引資、總部經濟、國內經濟合作和大市外對口幫扶工作的重要信息發布和統計匯總,組織開展招商引資、總部經濟發展、國內經濟合作和大市外對口幫扶的調研和分析,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三)負責全區總部經濟發展的組織、協調、服務和管理;負責總部企業的引進和培育;負責總部企業的認定;完善總部經濟發展的專業化服務體系;協助推進總部經濟發展載體的建設。
(四)負責全區招商引資的巨觀指導、統籌協調、調研統計和督查考核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政策的擬訂和實施;負責區級招商工作網路和信息平台的建立和維護。
(五)負責全區重大國內外招商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投資環境、招商項目的對外宣傳和推介;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引進項目的洽談、推進和跟蹤服務工作。
(六)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區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按有關規定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及其變更等相關事項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負責外商投資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協調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
(七)統籌參與西部開發、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崛起和省內“山海協作工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企業拓展市場;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區有關企業到各地投資和合作。
(八)負責對省外地區的對口幫扶支援,對三峽庫區和本市以外省內欠發達地區的對口支援和對口支援新疆工作;負責管理對口支援和幫扶項目資金,掌握、檢查使用情況。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區域合作職責分工。區經濟合作局承擔區域內城市之間交流合作,負責落實合作政策、協調推進具體項目、日常協調聯絡工作;負責寧波舟山經濟合作協調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固定資產採購管理、信息化建設、節能減排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指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黨群、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調配任免、培訓培養、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工資福利、離退休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工作。
總部經濟科
負責總部經濟專項規劃、工作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總部經濟發展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分析總部經濟發展情況,提出相應工作措施和建議;負責制定總部企業認定和管理辦法,及總部企業認定工作;負責總部企業信息匯總,做好總部企業資料庫的維護工作;做好總部企業引進和培育工作,加強與總部企業的日常聯繫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相關企業總部大樓的建設;承擔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做好全區現代服務業的產業投資環境、政策的對外宣傳;策劃實施相關招商活動。
經濟協作科
牽頭協調本地企業參與西部大開發、省內“山海協作工程”等國內重大合作活動;牽頭落實上級下達的對口援助新疆相關工作任務。負責本地企業合作的調研篩選、對接服務和檢查落實;負責相關單位參與市外大型經貿洽談和展會活動;負責擬訂寧波市外對口支援、幫扶工作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我區與對口支援、幫扶地區經濟合作項目的調研、協調、銜接和服務工作,並做好項目匯總、統計和分析研究;負責開展國內合作工作調研、信息和統計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地有關經濟技術合作代表團的項目洽談組織和相關的來訪接待工作。協助做好全區產業投資環境、政策的對外宣傳;策劃實施相關招商活動。
投資促進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研究擬訂全區招商引資、外商投資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外商投資工作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數據統計、招商項目的審查、到位資金的核定及考核工作;負責定期研究分析招商數據,開展經濟形勢分析和研判;負責對外發布招商項目,建立完善招商引資信息資料庫;負責對外招商宣傳、重點項目推進、重點招商活動的策劃組織以及組團赴境外開展招商接待來區考察和投資的團組;負責拓展招商資源,建立相對穩定的合作關係,落實招商引資相關獎勵政策;負責全區外商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備案,按有關規定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及其變更等相關事項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外商投資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協調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
區招商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招商引資的方針、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執行全區各項招商引資的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推介和宣傳我區的區域優勢和相關政策。(2)會同有關有關部門研究全區行業現狀和動向,提出全區招商引資的工作發展方向和重點招商產業,編制招商計畫及招商宣傳資料。(3)整合招商資源,建立招商平台,收集、包裝、匯總相關招商信息,實行區域招商資源的信息共享。(4)組織、協調、實施全區重大項目推介活動;負責同相關單位、社會團體及商務協作單位的聯繫,承擔投資客商的考察、接待工作,促進項目洽談、轉化與落實。(5)建立為轄區企業、街道服務的工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為重大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報批等全程服務跟蹤服務制度,維護全區招商秩序,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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