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林業局

寧波市林業局

寧波市林業局是寧波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林業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林業局
  • 地趣:解放北路91號
  • 局長:黃輝 
  • 性質: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林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市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政策;制訂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受委託起草有關林業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寧波市林業局
二、組織實施全市的公益生態林建設,指導全市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集體林場、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
三、組織實施全市森林資源的保護,定期進行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
四、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物、植樹資源保護,指導合理開發利用;指導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的審核;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工作。
五、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六、研究提出林業發展資金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監督全市林業財務、林業基金使用和管理。
七、指導各類商品林 ( 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 ) 和風景林的培育;組織指導茶葉、水果、木本藥材、林木生產、森林旅遊等林特產業發展。
八、組織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工作;協調林業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黃輝 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領導簡介:男,1960年7月出生,浙江象山人,1977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2012年5月任寧波市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
皇甫偉國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局長級)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綠化造林、林業生態建設,村鎮綠化,古樹名木保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局機關日常事務、後勤、信訪保密及行政審批事項管理、信息化,計畫、財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處、行政審批處)、市綠委辦、綠化造林處、森防站。
邵必文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森林公安建設、林業執法,資源林政管理,山林糾紛調處,森林消防等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局(資源林政處)、市防火辦、野生動物保護辦公室、木檢站、林火監測中心。
領導簡介:男,1962年7月出生,浙江寧海人,1981年9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2012年4月任寧波市林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朱永偉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政工、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關黨建、法制建設、老幹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設、林業科技和綜合治理,指導全市國有林場保護、發展、管理等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市林場。
領導簡介:男,1961年9月出生,浙江義烏人,1979年11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2009年6月任寧波市林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林宇晧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林業經濟、林特產業發展,林特技術推廣,林業企業扶持、管理和安全生產,種子種苗引進、推廣等工作。分管林特產業處、林特技術推廣中心、林特種苗繁育中心。
領導簡介:男,1964年7月出生,浙江象山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2011年9月任寧波市林業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
胡劍輝 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工作
領導簡介:男,1956年7月出生,浙江象山人,1973年3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2012年5月任寧波市林業局巡視員。
袁進 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配合邵必文副局長工作
領導簡介:男,1953年6月出生,浙江奉化人,1969年11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2010年8月任寧波市林業局巡視員。
湯社平 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配合朱永偉副局長工作
領導簡介:男,1955年3月出生,浙江安吉人,1970年11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普學歷; 1995年4月任寧波市林業局副局長,2008年9月任局黨委副書記。2012年8月任寧波市林業局巡視員。
孫雲 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配合皇甫偉國副局長工作
領導簡介:男,1955年6月出生,浙江寧海人,1974年2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專學歷; 1998年7月任寧波市林業局黨委委員、局長助理,2005年10月任黨委委員、副局長。
江建平 副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工作、配合林宇晧副局長工作
領導簡介:男,1954年9月出生,浙江奉化人,1970年3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學歷;2008年5月至今,任寧波市林業局計財處處長,2012年10月任寧波市林業局副巡視員。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設5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處)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制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息、安全、保密、督查、信訪、政務公開、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林業宣傳,指導全市林業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組織擬訂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方面的綜合性政策;負責林業行政審批有關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工作;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和出國政審等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紀律監察、普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科技研究、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組織林業科技項目的申報和科技成果管理;指導並組織林業行業人員業務培訓、職稱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等相關工作。
(三)綠化造林與林業經濟處
承擔全市營林、造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森林經營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導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沿海防護林、通道河道綠化、平原綠化、濕地植被恢復、林木種子、種苗、林木花卉、特色基地、山區林業綜合開發等工程建設;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林業工作站、森林公園、集體林場的建設和管理;指導森林城市(城鎮)、村莊建設;指導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林業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林特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現代林業產業園區規劃和建設;指導林業特色基地、龍頭企業、林業節慶、林業休閒產業、林產行業協會、經濟合作組織發展;指導全市林業標準化、林業龍頭企業以及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和林業品牌建設;培育規範林產品市場;承擔林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
(四)森林公安局(森林資源處、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辦公室)
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協調和督促查處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擬訂有關林業行政管理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負責全市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植物及產品出口的審核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濕地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工作;指導監督森林資源有償使用、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及疫源疫病監測;依法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按分工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指導木材檢查站工作;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負責縣(市)區之間山林糾紛的調查處理;承辦林業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市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計畫財務處
擬訂林業和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工作;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和扶持政策;管理市級林業基金;指導監督林業財務工作、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審核、申報林業建設項目;綜合編制各項經費計畫;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承辦局機關財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下屬單位

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
主要職能:(一)依據《植物檢疫條例》承擔全市森林植物檢疫執法職能。1、組織實施調運檢疫、產地檢疫和森林植物檢疫檢查站(點)的檢疫檢查等行政執法。2、對違反森林植物檢疫法規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基層森林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3、對國外引進的繁殖材料進行疫情監控,指導引種單位或個人進行隔離種植。4、統一申領、發放、管理和簽發國家統一製作的森林機構的《植物檢疫證書》;統一製作,發放《產地檢疫合格證書》。(二)依據《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承擔森林病蟲害防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職能。1、對違反《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浙江省森林病蟲害防治實施辦法》行為的,實施行政處罰。2、組織開展全市森林病蟲害調查與監測,綜合分析,定期發布主要森林病蟲的趨勢預報,指導、檢查、考核各縣(市)區的森林病蟲防治目標管理實績。3、建立健全預測預報網路,承擔森林病蟲害防治、測報信息和數據的管理。(三)承擔防治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的管理職能。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防止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的方針政策。2、組織開展我市外來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和風險評估工作。3、負責與植物檢疫和出入境檢疫檢驗等有關機構在防止外來有害生物方面的協調合作。4、承擔國外引進森林植物繁殖材料的隔離試種、觀察、研究。
木材檢查站
主要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35、37、44條、林業部《木材運輸檢查監督辦法》、《木材檢查站管理辦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條例》,受林業主管部門委託承擔全市運輸木材的檢查職能。主要職能:1、負責鐵路車站和碼頭木材運輸檢查。(1)對從外地通過鐵路、水路進入本市的木材、竹材及半成品、成品、松脂、松香,檢查有無隨貨同行的木檢材運輸證。無證、假證或超方運輸的,沒收違規運輸的貨物,並予罰款處理。(2)對外地通過鐵路、水路進入本市的木材、竹材及半成品、成品、松脂、松香,檢查有無隨同貨行的森林植物檢疫證。無證實施罰款處理,並通知檢疫部門補辦手續。(3)查有無野生動植物運輸證件,受國家和地方保護的動植物無證運輸,沒收非法運輸的動植物,並予以罰款處理。2、憑林木採伐證或木材運輸證,辦理運出本市的木材、竹材及其半成品、成品,無合法手續,補交育林基金或當地林業部門補辦手續。
林特科技推廣中心(市林火監測信息中心)
承擔全市綠化造林的規劃設計、技術指導、檢查驗收工作;承擔林業特產科學研究與產業化示範;負責果樹、茶葉、花卉、種苗、竹林等林特產業科技成果推廣及技術指導;負責全市森林防火網路建設和正常運行,接受、分析、傳遞林火衛星監測信息,並協助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撲救火災的調度工作。
局種苗中心
系社會公益類的全民事業單位主要職能: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國家林業局《引進林木種子苗木及其它繁育材料檢疫審批和監督管理規定》,承擔我市外來林木種苗檢疫性隔離試種,觀察分析、防止外來災難性植物及病蟲害入侵。2、依據《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林木種子種苗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建設規定的通知》、《國家林業局林業種苗質量監督管理規定》。(1)承擔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林木種苗和花木質量的監督抽查及檢查任務;(2)承擔我市林木種子、苗木、檢驗的技術指導、業務諮詢和技術培訓;(3)參與制定修改林木種苗的地方標準,開展經濟林、生態林育苗新技術研究;3、承擔我市林木良種引進、繁育、推廣套用。(1)引進國內外優良珍稀樹種,進行引種馴化試驗,對適應我市氣候的新品種、珍稀品種進行繁育推廣,搜尋、挖掘本地山藏珍稀野生樹種、花卉,選育適應性廣的優良品種引進繁育推廣,建立我市林木樹種種子資源庫、良種基因庫;(2)進行珍稀林木樹種、藥用植物的研究,並推廣套用。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規定,受林業局委託,具體承辦全市30 余萬畝花木的2 萬餘畝林木種苗生產者、經營者《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發放、查驗、監督和管理。
寧波市林場
基本情況:林場地處餘姚、鄞州、奉化、嵊洲、上虞等五縣(市)交接的四明山腹地。其前身可溯至1934年奉化溪口武嶺學校相量崗實驗林場,1950年3月9日省政府農林廳農林字第0747號批准成立“浙江省寧波林場”,1984年改稱“寧波市林場”。林場系正處級社會公益類的全民事業單位,4個職能科室,內設6個林區,1個森林公園管理處,1箇中心苗圃和寧波辦事處。林場經營面積為9.9萬畝,其中森林面積為9萬畝,全部為生態公益林。主要工作職能:1、貫徹落實國家森林生態建設和森林資源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切實保護現有森林資源,充分發揮森林的生態和社會效益。2、生態公益林的培育和管理。3、植樹造林、跡地更新和林相改造。4、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5、進行林業科研和良種繁育。6、保護生態公益林,負責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蟲害的防治檢疫工作。7、負責森林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