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奉化區財政局

寧波市奉化區財政局

寧波市奉化區財政局是寧波市奉化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奉化區財政局
  • 隸屬: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財稅發展戰略、規劃和改革方案等並組織實施。貫徹國家、省、市巨觀調控政策,分析預測財政運行態勢,參與制定有關經濟政策,提出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完善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財政、稅收、會計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全區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等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
(三)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全區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區本級預決算公開。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管理政府內外債。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務,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申報工作。參與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監督彩票市場。推廣套用統一公共支付平台。
(六)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組織制定財政專戶、預算單位賬戶及資金存放管理制度。負責區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負責編制全區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
(七)負責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工作。
(八)按許可權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負責匯總和編制全區和區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財政補助政策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參與制定社會保險政策。按職責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投資運營和保值增值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區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管理全區會計工作,規範和監督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行業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指導推進全區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黨的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編制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預算。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開展財政性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結)算評審。參與全區財政性建設項目的論證。
(十二)研究提出區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完善區對鎮(街道)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鎮(街道)財政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執行統一的電子化政府採購管理和交易平台。
(十四)指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負責PPP項目入庫審核。參與PPP實施項目的監督管理。
(十五)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負責匯總和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全區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組織實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加強財政和稅務等部門信息實時傳送共享,把握財政稅收收入預測及分析。
2.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範隱性債務風險。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奉化區稅務局、寧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等執收單位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負責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及時共享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
2.公務用車管理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行政執法專用車的綜合管理,包括車輛編制、配備標準等工作。區機關事務局為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負責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具體負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和老幹部服務用車的綜合管理,統一管理公務用車管理平台、制定日常使用管理和監督辦法,並對車輛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作,承擔文秘、信息、機要、保密、政務公開、督查、檔案、信訪、宣傳、會務、調查研究、安全、財務、資產、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承擔財政法制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報備、清理,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一)預算局(掛基金管理科牌子)
擬訂中長期財政規劃,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建議。負責全口徑政府預算(含政府債務)及部門預算編制管理,承擔區本級財政預決算公開,擬訂預算收支政策。負責財政結算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全區土地、海域、礦產等國有資源收支政策及管理,提出預算平衡和財力分配方案。負責專項基金和投資項目管理,並向產業基金管委會辦公室報告工作。
(二)區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
履行全區政府債務管理職責。貫徹、擬訂政府債務管理相關制度。負責對全區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預警管理、風險監控、統計分析、定期報告、信息公開等。建立全區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置及責任追究機制。負責地方政府債務對應資產清查登記及相關資產負債表編制。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相關政府債務風險評估。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統計監測行政、事業等單位全口徑債務信息。
(三)稅政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稅收法律及相關政策規定。負責地方稅體系建設和退稅政策的財政稅政管理。負責管理稅式支出統計分析和財政管理的重要減免退稅事項審核申報。負責企業所得稅稅源等重點事項調查,參與檢查、監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負責與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奉化稅務局的稅收政策聯繫協調,參與區政府對稅務部門的考核。
(四)國庫局
貫徹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推進預算執行,落實庫款管理。組織彙編全區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管理財政專戶、區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組織擬訂公款存放相關管理制度。開展非稅收入征繳核算及財政票據管理。負責納入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單位的資金支付及清算業務。建設預算執行動態監控。
(五)財政監督局
組織實施財政監督工作,擬訂財政監督和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辦法。負責監督財稅和會計的法規、政策落實情況,組織重大財稅政策專項檢查,負責年度會計信息質量、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年度執業質量和有關重大事項的專項檢查。指導各單位開展績效目標編審和績效自評。負責對重大政策、各單位預算及財政管理開展績效目標編制和績效評價。組織實施局內部控制工作。
(六)行政事業財務和社會保障科
承擔分管部門(單位)預決算編制審核、預算執行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研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綜合性開支標準。研究制定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和相關政策。協同做好會議定點場所管理工作。配合開展公車改革,協同做好公務用車管理。匯總做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編制,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政策制定等工作。
(七)農業財務科
承擔分管部門(單位)預決算編制審核、預算執行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土地整理資金、新農村建設資金等相關財政支農資金。研究財政支農政策,會同制定和完善財政支農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辦法。做好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項目的管理工作。
(八)企業財務科
承擔分管部門(單位)預決算編制審核、預算執行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歸口行業及產業的財政扶持企業專項資金管理,參與對經濟扶持政策、人才政策的研究及執行。會同做好上級產業專項資金申報、監管、驗收。負責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的財政風險資金兌付和管理。負責匯總國有企業、金融企業年度報表及相關報表的上報。
(九)會計管理科
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研究擬訂全區會計管理政策。指導和開展管理會計套用、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全區會計人才培養。負責會計師事務所的監督管理工作,協助開展會計監督檢查,指導管理註冊會計師行業。
(十)基建財務科
制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全區財政性投資項目財務管理。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審批。參與政府投資項目預算、決(結)算財政評審。負責評審中介機構管理和考核。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資金安排。
(十一)鎮(街道)財政管理科
組織擬訂區以下財政管理體制和相關管理制度。指導鎮(街道)預算編制工作。匯總審核鎮(街道)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報表。指導和監督鎮(街道)財政財務、政府債務收支預算管理。組織開展鎮(街道)財政業務輔導。
(十二)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負責政府採購全過程監督管理,貫徹政府採購有關政策,擬訂區政府採購有關制度。負責政府採購各相關主體行為監管和政府採購誠信體系建設,依法審批政府採購方式。負責政府採購投訴和舉報案件處理。負責審核政府採購年度預算和月度執行計畫,負責編制政府採購報表,執行政府採購情況統計分析和監督檢查。
(十三)區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PPP)辦公室
指導部門識別遴選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負責PPP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和財政承受能力驗證。負責PPP綜合信息平台系統及項目工程管理。協調PPP政府採購、績效評價等工作。
(十四)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產權變動和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等事項。參與審核編制資產配置預決算。組織編制全口徑國有資產報告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項報告。協助監管資產評估機構執業行為。
區財政局下屬一個參公單位和一個事業單位:
區會計核算中心
貫徹會計法律法規,監督管理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核算,維護財政紀律;根據國庫集中支付的要求,辦理財政財政直接支付業務,授權預算單位辦理財政授權支付業務;辦理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全區中國小教師工資發放工作;負責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網路維護工作,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區財政信息中心
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實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財政信息化管理系統,承擔網路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工作;組織實施局內區域網路網站及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管理及衛華工作;承擔局機關各科室信息化設備的配置、維護和維修工作。

現任領導

鮑飛海(局長、黨委書記) 主持局全面工作。
王海洪(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組長、黨委委員)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開展對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
江洪平(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區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國庫局、農業財務科、基建財務科、區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PPP)辦公室,負責財政學會和財政科研工作。
陳玲萍(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預算局(掛基金管理科牌子)、會計管理科、鎮(街道)財政管理科、負責會計學會工作。
楊盛波(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分管財政監督局、行政事業財務和社會保障科、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會計核算中心和信息中心。
張成方(副局長、黨委委員)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機關黨群組織(機關黨總支、工會、團委、婦委)、企業財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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