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水利廳水土保持局

寧夏水利廳水土保持局成立於1995年2月28日,由原水利廳水土保持處與寧夏水土保持工作站合併組建,2003年經自治區編辦批准增掛寧夏自治區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水利廳水土保持局
  • 所在地區:寧夏
  • 成立於:1995年2月28日
  • 現有人員編制:27名
機構簡介,管理職能,成績榮譽,其他事項,發展戰略,

機構簡介

水土保持局為水利廳直屬事業單位,處級建制,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科、綜合治理科、預防監督科和水土保持監測科5個科室。現有人員編制27名,專業技術人員23名,其中正高職高級工程師2名,具有副高職稱12名,中級職稱7名,初級職稱2名。

管理職能

寧夏全區水土流失面積3.69萬平方公里,占總面積的71.2%,每年因水土流失輸入黃河泥沙約1億噸,是我國水土流失最嚴重的省區之一。南部黃土高原山區溝壑縱橫,水土流失嚴重;中北部地區乾旱少雨,風大沙多。
面積大、分布廣、危害嚴重的水土流失不僅惡化了當地的生態環境和農業生產條件,造成人民生活貧困,而且也成為制約全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按照水利廳授權,水土保持局承擔著全區水土保持監督執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與管理、規劃、科研及其相關工作。

成績榮譽

多年來,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與水利廳的正確領導下,水土保持局按照可持續發展戰略,遵循自然和經濟規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堅持政府引導、項目帶動、社會參與,採取政策優惠、資金扶持、技術指導、法律保障等多種措施,大力開展水土保持生態建設。
先後實施了黃河水土保持生態項目、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治理、淤地壩和生態修復等4大綜合治理工程,湧現出了以彭陽縣為代表的山水田林草路全方位綜合治理,以鹽池縣為代表的壩系建設與封禁自然修復相結合,西吉縣的庫-壩-池-窖聯網高效利用水資源發展高效經濟型流域,隆德縣梯田化建設和海原縣溝壩地建設等一大批治理規模大、標準高、速度快、效益好的綜合治理示範區,連續7年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10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務。
全區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工作有效開展,自治區人大連續多年對全區水土流失治理和生產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進行執法與跟蹤檢查,“三同時”制度得到有效落實,自治區政府與各市、縣政府簽訂水土流失防治目標責任狀,水土保持工作步入依法管理的良性軌道。
全區水土保持監測網路體系基本建成,對自治區境內重點支流、流域以及重點生態建設項目、開發建設項目的監測工作全面開展,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監測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全區水土保持監測公報。

其他事項

(一)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省水利廳對水資源保護負責,省環境保護廳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省水利廳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省環境保護廳按規定組織編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和配合,建立廳際協商機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省環境保護廳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省水利廳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省水利廳和省環境保護廳應協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省水利廳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省國土資源廳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省交通運輸廳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水利部門牽頭,會同國土資源、交通運輸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出讓。河道采砂許可證、河道採礦許可證由水利部門統一受理、送達,其中採礦許可證申請受理後轉交國土資源部門辦理。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三)將城市涉水事務的具體管理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確定相關的管理體制,省政府各相關部門根據所承擔的職責負責業務指導。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發展戰略

水土保持局組建以來,認真貫徹實施《水土保持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戰略的高度認識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緊緊抓住國家高度重視生態環境建設的有利時機,堅持“南部以綜合治理為主,中部以生態修復為主,北部以預防監督為主,局部區域重點保護”的分區防治思路,緊緊圍繞水土資源的保護和高效利用,在南部黃土丘陵區,著力構建水土保持綜合治理防護體系;在生態脆弱的中部乾旱帶,著力建以生態修復為主的生態保護體系;
在全區尤其是北部地區,著力構建起水土保持監督執法管理體系,積極爭取實施清水河和渭河流域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程,努力推動全區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由單純生態型向生態經濟型複合轉變,為把寧夏建設成為西北地區重要的生態屏障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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