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98年9月22日,前身是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坐落於吳忠市利通區富平街549號,全院現有人員145人,正式在編幹警11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7%。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
- 區位: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利通區
-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利通區富平街549號
- 郵政編碼:751100
- 聯繫電話:0953-2134010
- 成立時間:1998年9月22日
- 全院人數:145
- 院長姓名:黃金柱(代院長)
院情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院情簡介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98年9月22日,前身是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南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坐落於吳忠市利通區富平街549號,全院現有人員145人,正式在編幹警11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7%。吳忠法院也進入發展的快車道,內設機構幾經調整,隊伍規模不斷壯大,硬體設施逐步改善,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發展成績顯著。
機構設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行政庭、審判管理辦公室、法警支隊、研究室、紀檢組(監察室)、政治處、辦公室等15個部門,下轄利通區人民法院、紅寺堡區人民法院、青銅峽市人民法院、鹽池縣人民法院、同心縣人民法院5個基層法院。
法院建設
近年來,吳忠中院緊緊圍繞自治區高院“審判監督年”、“深化管理年”、“規範化建設年”主題工作和“113+X”整體工作思路,深入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指導意見的通知》,大膽實踐,勇於創新,各項工作得到全面發展。指導全市法院探索和建立了“特邀調解員”制度和“庭、站、點、員”四位一體調解工作機制,指導設立交通肇事案件巡迴法庭15個,經吳忠市委批准自2014年起在全市重點推廣“法官村官雙助理”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模式,實現了司法資源與行政資源的有效銜接,到2015年在全市實現100%全覆蓋,初步形成了以法院為主導、人民法庭為依託、社會共同參與的調解網路。設立了由九名女法官組成的“婦女未成年人合議庭”,專門審理涉婦女未成年人維權案件。在市委、政府支持下,積極推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行政案件協調處理機制和行政爭議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充分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
所獲榮譽
近年來,吳忠法院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68個,其中吳忠中院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19項,受到記功表彰的集體和個人25個,2012年,被評為自治區級精神文明單位。吳忠中院“婦女未成年人合議庭”先後榮獲第三屆“十佳全國巾幗文明崗”、“全國三八紅旗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先後湧現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韓芬、“全國巾幗建功標兵”馬建萍、“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馬媛等先進典型。2013年,吳忠中院榮獲全市民族團結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