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經國務院同意,建立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 外文名:The inter ministerial joint conference systemconstruction ofNingxiainland openeconomic Experimental Zone
- 地點:寧夏
- 主要職責:辦理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成員單位,工作規則,工作要求,
主要職責
(一)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工作,研究和協調規劃實施過程中的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特別是對外開放的重大政策;
(二)協調解決在政策實施、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需要中央政府予以支持的事項;
(三)加強有關地方和部門在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中的信息溝通和協作配合,對《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規劃》實施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評估,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
(四)辦理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旅遊局、宗教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能源局、外專局、鐵路局、民航局、中醫藥局、扶貧辦、開發銀行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會議內容,邀請其他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參加相關會議。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研究解決寧夏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