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農業農村局

寧國市農業農村局

寧國市農業農村局是寧國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寧國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國市農業農村局
  • 所屬部門:寧國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寧國市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能

(一)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執行國家、省、宣城市“三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涉農相關政策制定。負責農業綜合執法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調查研究,起草相關政策性檔案,牽頭組織和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三)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及糾紛仲裁管理。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民負擔監管,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負責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參與制定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提出農產品市場流通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監測分析、及時發布農業農村經濟運行信息。
(五)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負責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七)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建議,按許可權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
(八)負責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負責動植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動物防疫和疫情監測並組織撲滅。
(九)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負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強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和聘用。承擔信息、保密、信訪、督查考評等工作。承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群團工會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和離退休幹部工作。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系統財務和政府採購管理,組織開展內部審計。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承擔農業行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
(二)市委農辦秘書科。承擔市委農辦日常工作。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組織開展農業農村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綜合文字和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牽頭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牽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
(三)農業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承擔農業農村相關執法監督。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及有關糾紛仲裁,承擔農業農村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牽頭開展農業農村“雙隨機、一公開”、“放管服”、政務公開、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建設等相關工作。牽頭指導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
(四)農村經營管理科。負責調查研究、貫徹落實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措施。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負責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糾紛仲裁。承擔農民承包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農村經濟和農民收入的預測統計。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
(五)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美麗鄉村建設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
(六)鄉村產業發展科。實施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指導現代農業園區創建。負責農產品品牌創建和展示展銷工作。實施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村創業創新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負責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牽頭承擔特色種養業等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承擔農業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七)項目管理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農業項目的申報、項目儲備、項目統計等工作。組織對全市農業項目實施工作進行指導、檢查。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八)科教信息科。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推動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牽頭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組織協調農業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體育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對外宣傳工作。承擔農業統計、大數據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九)種植業管理科。起草種植業、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負責菜籃子工程規劃計畫與組織實施,指導產品加工與流通,負責組織開發商品蔬菜基地。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植物檢疫和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
(十)養殖業管理科。起草畜禽、漁業等養殖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製品、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畜禽養殖業保險推進、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市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漁業捕撈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實施漁業資源增殖和漁業生態修復。承擔重大跨區域漁事糾紛處理工作。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一)農機管理科。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落實國家和省農機補貼政策,指導農業機械化示範區建設,指導農機作業安全。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以及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落實農業機械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承擔農機試驗鑑定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機教育、科研、推廣、培訓、維修等工作,承擔農業機械化生產信息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彭小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