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文化和旅遊局

寧國市文化和旅遊局

寧國市文化和旅遊局是寧國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寧國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國市文化和旅遊局
  • 所屬部門:寧國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寧國市
  • 現任領導:張 斌(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旅遊、文物博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旅遊、文物博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政策、規定和措施。
(二)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文化藝術、旅遊、文物博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的改革和發展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旅遊、文物博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管理,參與全市旅遊開發項目審批及規劃評審工作;負責旅遊度假區、旅遊鄉鎮、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示範點、旅遊餐館、旅遊飯店、旅行社、農家樂、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旅遊商品購物中心的審批或申報工作。
(四)制定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項目的招商引資和落地旅遊項目的服務工作;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加強旅遊區域合作與對外交流,推進旅遊信息化建設。
(五)組織全市文化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監測全市旅遊經濟動態,負責文化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鄉村旅遊工作。
(六)承擔規範文化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受理文化旅遊投訴,維護文化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負責對各類文化旅遊經營單位的管理和審核審批工作;負責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掃黃打非”行動。
(七)規範文化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推進並實施旅遊標準化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培訓工作;貫徹執行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八)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活動和文化館事業,指導和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制定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市社會文化活動開展。
(九)綜合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事業,加強公共圖書館建設,指導、協調各類圖書館相互合作、信息資源共享協調發展。
(十)負責全市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負責全市重點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鑑定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綜合管理全市文物、自然博物館事業;負責對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搶救和傳承工作。
(十一)負責對全市網際網路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數字出版內容和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二)負責著作權管理和公共服務,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盜版有關重大案件。
(十三)負責全市印刷業的監督管理。擬定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有關重大案件。
(十四)綜合管理全市各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審核、報批出版、發行、印刷和著作權管理、代理機構;負責全市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五)指導文化藝術、旅遊、文物博物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和研究會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文旅委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科)
綜合協調委機關及委系統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及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行業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文秘、文書檔案、信息、信訪、機要保密、接待、議案(建議)提案處理、後勤、安全保衛、文明創建、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制教育等工作;負責承擔委機關和指導二級機構工作人員考勤、考績、年度考核與獎懲工作;負責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負責全委重大活動、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或協調工作;牽頭起草、擬訂有關文化藝術、旅遊、廣播影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著作權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規章草案,監督監察實施情況;負責重要報告、領導講話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協助委領導抓好黨建、紀檢監察工作、開展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
負責依法行政,負責普法工作和委規範性檔案的審核,監督行政許可、行政執法案件辦理的程式、法律依據和自由裁量權適用等工作。
(二)新聞出版科
研究制定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發展的總體發展規劃;負責對全市圖書出版、報紙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出版、電子出版物出版和網路出版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出版物市場態勢和制黃販黃、非法出版活動的動向。組織實施書報刊批發市場經銷出版物的售前審讀;依法監管印刷企業和印刷經營活動;監督管理出版物印刷質量和條碼使用;依法對報社記者站進行管理,管理指導全市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編輯出版工作;指導全市文化、新聞出版業行業協會工作;參與起草文化市場、新聞出版監管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管理;指導著作權登記工作。管理本市內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使用;監督管理涉外著作權貿易、涉外著作權契約登記、外國作品著作權認證工作,負責對著作權保護中介組織的監管。
(三)廣播影視科
負責制定全市廣播影視科技、事業發展規劃,參與信息網路建設的規劃;負責全市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廣播電視的審核和管理工作;組織、監督實施廣播影視科技質量管理;負責組織驗收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建設工程和廣電器材入網認證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廣播電視頻率、頻道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廣播電視網的管理、廣播電視設施保護和有線電視入網驗收工作;負責廣播影視節目和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的監管業務指導;負責對有線電視系統傳送廣播電視節目的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負責全市有關單位、個人接收境內外衛星電視節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許可證的審核和年審、年檢工作,負責全市閉路電視節目系統、視頻點播系統、有線電視網路和使用有線電視系統播放錄像節目的管理;負責移動電視、樓宇電視的管理工作。
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市場,負責城鄉電影發行網的建設、調整和平衡;負責全市電影發行放映行業的規劃和管理工作,審核、申報全市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台(站)的設立、撤銷;承擔全市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管理和檢測工作,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市場,負責城鄉電影發行網的建設、調整和平衡;負責全市電影發行放映行業的規劃和管理工作,審核、申報全市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台(站)的設立、撤銷;承擔全市廣播電視科技創新管理和檢測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
參與制定全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重大文化旅遊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文化旅遊資源的調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研究編制本系統產業發展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文化產業基地和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協調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產品的規劃和建設;協調指導全市鄉村旅遊、自駕游基地建設;協同有關部門編報文化旅遊項目建設與投資計畫;負責文化旅遊產業基建項目監管;負責本市列入國家和省、市重點文化旅遊項目投資計畫的申報,並參與項目管理,引導文化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文化旅遊業和本系統的招商引資和項目服務工作;負責國家、省文化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及監督管理;協調動漫、網路遊戲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指導、協調各文化旅遊企業的市場開發和文化旅遊商品開發;承擔文化旅遊新業態發展有關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
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旅遊市場行業發展規劃;依法實施文化娛樂、圖書、報刊出版、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物、演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美術品經營和音像製品等經營項目的行政許可;監督指導全市文化市場、旅遊市場、廣播影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協助法制科對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審核把關;負責全市設立旅行社的申報受理工作;負責全市旅遊飯店、旅遊景區、省星級農家樂、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及旅遊購物中心、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示範點的申報受理工作;負責本委行政項目許可和行政項目審批工作,行政許可事項進市政務服務中心處理。
(六)旅遊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旅遊行業重大調研和理論研究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發展政策措施;貫徹實施旅行社、旅遊住宿、旅遊娛樂設施的法律法規和質量標準;參與制定旅遊價格管理政策和收費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旅遊標準化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或參與旅遊飯店、旅遊景區、省星級農家樂、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及旅遊購物中心、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示範點等的評定與覆核工作;承擔市內旅遊飯店質量考核管理工作;參與對旅行社實施責任險監管工作;承擔全市旅遊行業的教育培訓和從業人員技能提升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和等級考評、發證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牽頭承擔全市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及黃金周、小長假的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七)文化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旅遊行業重大調研和理論研究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旅遊發展政策措施;貫徹實施旅行社、旅遊住宿、旅遊娛樂設施的法律法規和質量標準;參與制定旅遊價格管理政策和收費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旅遊標準化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或參與旅遊飯店、旅遊景區、省星級農家樂、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及旅遊購物中心、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示範點等的評定與覆核工作;承擔市內旅遊飯店質量考核管理工作;參與對旅行社實施責任險監管工作;承擔全市旅遊行業的教育培訓和從業人員技能提升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和等級考評、發證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牽頭承擔全市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及黃金周、小長假的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八)財務科
制定機關財務管理辦法及年度收支計畫,負責系統人員勞動工資、統計工作,管理和指導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專項資金及財務工作,對本單位收支情況進行動態監督與檢查;負責行政性、事務性等專項資金的財務管理和綜合統計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 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