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實踐和製作都屬於可變的領域,不同的是:前者變化的
根源在於人的感覺欲望中有一種自為性
機制,後者變化的關鍵則在生產對象的
可塑性。
研究代表人物
以
奧迪(Audi,R.)為代表的研究者們強調真實的、伴隨著理性的能力狀態,實踐智慧就是追求合理性。深思熟慮和給出理由是其中兩大關鍵。以里弗(Reeve,C.D.C.)為代表的研究者們強調“採取行動”,認為實踐智慧就是對情景的感知、辨別與
頓悟。以鄧恩(Dunne,J.)為代表的研究者們強調對人類有益或有害的事情,強調實踐智慧的道德品性。實踐智慧表征了那些知道怎樣生活得更好的人,是一種走向“善”的行動傾向,具有技術傾向所缺乏的道德意識,而且實踐智慧和道德品性是一種互惠關係。鄧友超強調對情景的感知、辨別與頓悟,還強調
彰顯實踐的道德品性。
實踐性知識
實踐性知識是以“我”為中心積累起來的,“我”的“實踐性知識”,是以“我”為中心,吸收外來的知識,並跟自身已有的知識混合,才浮現出對於“我”有意義的知識。“實踐性知識”的直接母體——“我”的內心世界,擁有多層結構。最底層的是人的世界觀、
人生觀,上面是教育觀念、教育信條,再上面是問題意識與視點。
教師實踐性知識的內容包括五個範疇:(1)關於學科內容的知識,(2)關於課程的知識,(3)關於教學法的知識,(4)關於自我的知識,(5)關於環境的知識。這五類知識相互聯繫,其本身是靜態的,但它們與實踐的聯繫卻是動態的。它們形成了實踐,同時也被實踐所形成。
教師的實踐智慧
教師實踐智慧是指教師對教育合理性的追求,對當下教育情景的感知、辨別與頓悟以及對教育道德品性的彰顯。實踐智慧作為教師對教學整體的直覺認識,是內隱的;但它在教學活動中也會有所反映。教師的實踐智慧通常有以下三方面的表現:第一就教學過程而言,實踐智慧表現為對知識傳授的超越。第二就教學方法而言,實踐智慧表現為一種教學機智。第三教師發展而言,實踐智慧表現為對自我完善的不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