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專利

實用專利是指對產品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專利重要作用已經引起國際範圍的普遍關注,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採用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來保護小發明創造。

實用專利可以說是小發明
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規定,"實用專利是指對產品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種新的技 術方案能夠在產業上製造出具有使用價值和實際用途的產品。顯然,實用新型專利應具備以下特徵;一是實用新型必須是一種產品,並適於實用的產品。如儀器設備、用具或日用品;二是它必須具有一定的形狀和結構。如果是沒有固定形態的物質,如氣體液體、呈粉末 狀的固體(砂麵粉)等,均不能成為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對象。
我國是一個開發中國家,技術水平還比較低,小發明較多,如果不保護小發明,就不能鼓勵廣大民眾以及中小企業的發明創造積極性。採用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制度,可以用簡便的程式、較短的期限和較少的費用對小發明給予保護。專利法實施以來,我國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占國內專利申請總量的2/3。這充分說明了實用新型專利保護制度適應了實際需要。目前,該制度的重要作用已經引起國際範圍的普遍關注,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採用實用新型專利制度來保護小發明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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