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右翼中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察哈爾右翼中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察右中旗商務局是主管察右中旗內外貿管理、市場運行與對外開放和經濟合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察哈爾右翼中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 上級單位:察哈爾右翼中旗人民政府
主要職能,辦公地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國家、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旗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旗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監測分析旗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運行中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協調企業減負工作,研究擬訂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及年度實施計畫。研究提出促進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
(三)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及上級部門和旗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上級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項目,核准、備案旗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指導工業園區污水處理、集中供熱、渣場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相關工作。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根據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依法履行旗鹽業主管機構的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旗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旗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五)指導工業綠色發展。擬訂旗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國家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的管理。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商務部授權的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管理工作。
(六)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參與有關上級部門、旗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落實國家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全旗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
(七)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上級部門和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上報我旗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資源合作、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材料。
(八)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工業網際網路、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負責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信息安全。指導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協調網路資源共建共享。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和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及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落實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利用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依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事項的審批和備案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促進相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做好工業產業、電子商務扶貧和本部門(行業)矛盾化解、信訪維穩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旗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職責分工。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指導協調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資源共建共享。旗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旗信息化推進工作。
2.與旗發改委有關職責分工。旗工業和信息化局商旗發改委研究擬訂全旗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擬訂全旗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3.與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場經濟秩序、酒類流通等方面的職責分工。旗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牽頭推進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旗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承擔旗綜合經濟工作領導小組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工作協調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酒類食品安全。
4.與旗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在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旗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肉類儲備管理。旗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邊銷茶儲備管理。

辦公地址

察右中旗察哈爾大街黨政大樓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