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縣建政時間1929年12月8日,設立富裕設治局。它是整箇中華民族的一部分,它的歷史源遠流長。
1960年省考古工作者在友誼鄉小登科村發掘1座古墓,據專家鑑定屬細石器文化遺存,距今已有3000多年歷史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裕縣環境保護局
- 主要職責:10條
- 內設機構:4個
- 所在地:富裕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制訂我縣環境保護相關政策,並實行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全縣的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惡臭氣體、有毒化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
(四)承擔落實全縣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指標,負責污染源排污總量核定;督查、督辦、核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負責全縣污染源調查,管理污染源排污申報登記、發放排污許可證和開展清潔生產強制審核工作。
(五)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制訂生態保護規劃,監督管理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縣生態縣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綜合協調並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與野生動植物、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工作;指導農村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管理工作;負責“三同時”、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按照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環境管理的原則,審核、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並負責組織評估和竣工後的驗收以及施工期間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調查處理污染事故、污染糾紛和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監督管理排污費的徵收和使用,對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進行監管;負責縣污水處理廠和縣垃圾處理廠的日常監管。
(八)組織全縣環境監測工作,建立環境監測制度,實施監測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重點污染源報告書和環境質量年報、季報。
(九)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民環境教育計畫的實施和綠色家園、綠色學校的創建工作。
(十)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貫徹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牽頭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起草各種綜合性會議檔案、綜合材料及領導講話材料;負責全局業務綜合、會議組織、檔案處理、檔案、保密、保衛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行政事務管理、職工福利及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人事、統計、勞資和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和表彰工作,負責環保局的自身建設;負責全縣排污費繳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二)自然生態保護股(對外掛生態辦牌子)
組織編制全縣生態保護規劃;組織擬訂生物多樣性保護計畫;開展全縣生態狀況評估;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生態示範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組織生物物種保護工作;監督管理農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負責農村面源污染、農業生產污染、畜禽養殖污染的防治,以及農村飲用水的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縣生態縣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環境影響評價股
負責提供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法規和政策等方面諮詢服務;負責建設項目產業政策符合情況的考察與論證;負責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環境管理;負責縣級審批的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查審批,並為建設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提供諮詢和服務;負責指導建設單位填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跟蹤管理新、改、擴建項目在環評文本編制、審批、試生產、“三同時”等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諸環節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情況,並與環境監察大隊進行工作銜接和配合;負責組織協調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新開工建設項目環境容量的核定並建立“台賬”,參與總量控制和減排工作;負責相關規劃、項目的編制。
(四)環境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制定的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組織編制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並貫徹實施,管理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負責全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制定和檢查考評;監督管理全縣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建立並組織實施總量減排責任制考核制度;擬訂總量控制計畫;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危險廢物跨境轉移審批及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全縣污染防治規劃,負責全縣重點工業污染源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放射性及射線裝置的購買、轉移、運輸的審批工作;負責放射性、射線裝置安全許可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大隊與環境監測站的協調工作;負責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廠的日常監管。
領導分工
史 輝 局 長 主持環保局全面工作。
魏勝利 副局長 分管總量、監察大隊,信訪工作。
李振學 副局長 分管環評、環統、安全和常務工作。
劉 宇 副局長 分管監測站,生態和自然保護,宣教、黨建和考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