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醫療保障局

富寧縣醫療保障局

富寧縣醫療保障局是富寧縣人民政府主管醫療保障工作的部門,為正科級,下轄富寧縣醫療保險中心。全局核定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寧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富寧縣新華鎮東風路政務服務中心6樓  
  • 性質:政府機構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王昌華  
  • 所屬單位:富寧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省、州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政策,起草全縣醫療保障配套政策、全縣離休幹部醫療保障制度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全縣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長期護理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改革。
(三)貫徹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貫徹執行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州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配合省、州醫療保障部門制定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落實省州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六)制定全縣協定管理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協定管理醫藥機構納入的初審、退出的審定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富寧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富寧縣衛生健康局有關職責分工。富寧縣衛生健康局、富寧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富寧縣民政局有關職責分工。富寧縣民政局、富寧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富寧縣民政局負責重點醫療救助對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分類認定,定期將認定信息提供給富寧縣醫療保障局,富寧縣醫療保障局及時組織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3.與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富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富寧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

領導分工

王昌華(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醫療保障局全面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
李成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工作。主抓統戰、安全生產、應急處置、綜治維穩、民族團結、禁毒防艾、防疫工作。分管基金監督與待遇保障股。
夏正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工作。主抓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財務統計、資產管理、內部審計、行風建設、紀檢、後勤保障、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信訪督查、政務公開、保密、普法、衛生、“兩案”辦理、“放管服”工作,分管機關辦公室。
農 剛(縣醫療保險中心主任):負責縣醫療保險中心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文書檔案、保密、信訪、信息、督查、政務公開、政策研究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醫保視窗作風建設。組織協調醫療保障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扶貧掛鈎聯繫點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編報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二)基金監督與待遇保障股。負責編制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數據統計分析。承擔縣級離休幹部的醫療費籌集工作。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省、州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政策,起草全縣醫療保障配套政策、全縣離休幹部醫療保障制度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負責全縣協定管理醫藥機構準入、退出日常工作。擬訂協定管理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牽頭承擔醫療保障扶貧工作。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長期護理保險和生育保險制度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落實省州醫療保障部門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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