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司法局

富寧縣司法局

富寧縣司法局是富寧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全局核定在職幹部職工58人,其中司法政法專項編制4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下設13個鄉(鎮)司法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寧縣司法局
  • 成立時間:1982年 
  • 辦公地址:富寧縣新華鎮頭塘片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單位富寧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冉如劍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工作。承辦各部門報送縣政府的規範性檔案、規章草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評估和清理工作。負責鄉(鎮)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上級有關部門和縣人大常委會徵求縣政府意見的法規、規章草案的辦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制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人民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監督、指導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工作。負責縣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補償案件的處理工作。
(五)負責制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指導依法治理和依法創建工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負責管理基層司法所,推進司法所規範化建設。
(六)管理指導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聯繫監獄、戒毒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建設。指導管理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負責“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
(八)負責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人員、計財、裝備、場所的管理。
(九)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冉如劍(黨組書記、局 長):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李 斌(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公證辦理、農民工工資、統計、精神文明、民族團結創建、議案建議、對外宣傳、政務信息公開、安全生產、禁毒、防艾、消防、工、青、婦、統戰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公證處。聯繫洞波、那能司法所。
王 宇(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法治政府建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訴訟、行政執法、深化改革、十四五規劃、財務管理、裝備、後勤保障工作,分管法制股。聯繫里達、木央、田蓬司法所。
黃國寧(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疫情防控、強邊固防、愛衛創衛、鄉村振興工作,分管社區矯正管理股。聯繫新華、花甲、阿用司法所。
蒙金龍(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意識形態、組織人事、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法治人才、信息、保密、檔案、老幹部工作,分管政治處、辦公室。聯繫歸朝、者桑、谷拉司法所。
黃開能(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普法及依法治理、掃黑除惡、人民調解、矛盾糾紛、信訪、綜治維穩、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分管普法及依法治理股、基層股。聯繫板侖、剝隘司法所。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政治處、法制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基層管理股、社區矯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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