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密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密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密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密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主管部門:密山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市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殘疾等級申報並負責傷亡撫恤職責。
(七)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全市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市軍分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全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領導分工

1、局長:王志民,主持退役軍人事務局全面工作負責全局安全信訪穩定工作。
2、副局長:王文(黨支部書記),負責退役軍人事務局黨務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工作、退役士兵優撫安置工作、分管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和分管事業單位的安全信訪穩定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機關電文、信息宣傳、機要、檔案、保密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及其人員管理、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日常接訪工作,信訪案件的登記、轉辦、催辦、督辦匯報及答覆工作。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擬訂全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負責對本級退役軍人事業資金使用的業務指導,負責指導和監督本級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審計,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相關各類保險繳納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組織政治理論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紀律等工作。
(二)業務股
擬定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各部門計畫安置和計畫外選調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擬定全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指導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負責移交安置地方的軍人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承擔協調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為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政策實施。落實國家有關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承擔全市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定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承擔烈士評定、批報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承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殘疾等級申報並負責傷亡撫恤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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