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題孤氏苕溪草堂孫是時始有婚事》是明代詩人李夢陽創作的一首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寄題孤氏苕溪草堂孫是時始有婚事
- 作者:李夢陽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苕溪之傍何者丘,幾時自卜林塘幽。
巳聞寬田足放鶴,曾否餘錢兼買舟。
狎人鸂鶒元成偶,近檻芙蓉故並頭。
塵世要留風格在,東南聊作醉鄉游。
作者簡介
李夢陽(1473-1529),字天賜、獻吉,號空同子,慶陽(今屬甘肅)人,徙居開封,明文學家。弘治進士,授戶部主事。為人剛毅,不畏權勢,武宗時遭陷害下獄。後起為江西提學副使,以挾制上官奪職歸鄉。他是“前七子”之一,才思雄鷙,以復古自命,力倡“文必秦漢,詩必盛唐”。著有《弘德集》《空同子集》《李空同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