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名

寄名

為了保證自己孩子的健康長壽、幸福美滿,孩子的父母、家人在取名實踐中給孩子取賤名,此外,還在禮儀的領域千方百計尋求途徑、方法,甚至把思路擴展到了宗教信仰領域。讓道士和和尚等給孩子取名,民間叫“寄名”,是指孩子出生滿月以後,父母將嬰孩送到道觀寺廟,請道士、和尚取一個道名或法名,從此在禮儀、象徵的基礎上將孩子託付給道觀、佛門,從而締結一種宗教和世俗的親屬關係。人們之所以將孩子寄名神佛,不外是認為道觀、佛門都是超凡絕塵的神聖所在,把孩子託付給他們,自然要受到神靈、菩薩的保佑,妖魔邪祟、禍患災疾不易侵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寄名
  • 拼音:jì míng
  • 解釋:猶掛名
  • 出自:《唐國史補》卷中
拼音,引證解釋,最早的寄名出家,寄名儀式,其他相關,

拼音

寄名:jì míng

引證解釋

  1. 舊時迷信,為求孩子長命而認他人為義父母,用其姓氏命名;或拜僧尼為師而不出家,謂之寄名。
    清 黃生 《義府·寄名》:“今俗有生子不利,而寄名於他人者。其事已起 漢 世。
    按《後漢·何後紀》:後生 辯 ,養於 史道人 家,號曰 史侯 。注云:‘ 靈帝 數失子,不敢正名,寄養道人 史子眇 家’,即其事也。按‘道人’二字亦如此,注謂‘道術之人’。今俗亦有寄名於僧道者。”
  2. 猶掛名,列名。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中:“ 熊執易 為補闕,上疏極諫,竊示僚友 歸登 。 登 慘然曰:‘願寄一名。雷霆之怒,恐足下不足以獨當也。’”
    《明史·程啟充傳》:“身不出門閭,而名隸行伍,是謂寄名。”
    清 陳夢雷 《東行口占》之一:“籍削寄名歸卒伍,魂銷憑夢返家園。”
  3. 引申為託名,假名。
    《雲笈七籤》卷六:“太玄者, 孟法師 雲是 太玄都 也。今為 老君 既隱 太平之鄉 ,亦未詳此是何所。必非攝跡還本,遣之又遣,玄之又玄,寄名‘太玄’耶?”

最早的寄名出家

唐高宗與玄奘法師關係很好,曾指著武則天說:“皇后若生男子,聽其出家,拜你為師”。永徽六年,則天皇后難產,在佛前上香,不久神光滿宮,生下皇子李弘,取號名佛光王。紹隆3年,當玄奘法師要高宗兒子佛光王出家時,高宗及則天皇后都捨不得了,於是採取了為佛光王度增7人,代表佛光王(即以後的唐中宗)出家。

寄名儀式

寄名有一定的儀式,不外乎焚香禱祝一類。寄名時,出家人要給孩子一些東西,比如僧農、道衣等等。最突出的是寄名符寄名鎖(索)。《金瓶梅》里的吳道官除給西門慶的兒子許多東西外,還給了一付銀項圈,上寫“金玉滿堂,長命富貴”,還有一道朱書黃綾符,上寫“太乙司命,桃延合康”,銀項圈和黃線符就是寄名鎖和寄名符了。
孩子寄名以後,有的要打扮成道士、和尚,以示出家。不過,並不是寄名神佛、仙道以後永不還俗,永遠保持這種關係的。因為始作俑者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無意讓孩子遁人空門、為僧為道,他們只不過想借神佛仙道的保佑躲避一時的災厄。在他們認為孩子已經度過靈與肉的災厄期,能夠獨立抵禦外來侵害的時候,這種關係便終止了。終止關係的儀式叫“還俗”、 “拔袋”,也就是把寄名時交給寺廟的寄名袋取回來,回到世俗的生活中來。在北京順義縣,過去的這種禮儀叫“跳板凳”,也就是在孩子長大的時候,選擇吉日,備禮到廟上進貢,廟主找碴兒責罰小孩,小孩便乘機跳過板凳,回家留髮。在天津,禮儀行為是12歲跳牆還俗,還頗繁瑣:“跳牆事前,必須擇一吉日,買簸箕一隻,毛帚一把,預備老銅錢八枚。及期,為父母者帶領小兒,又向神像前焚香禱祝,一面使小兒持簸箕及毛帚,拂拭香案,灑掃地下。事畢,即令理髮匠為小兒留髮,隨後使小兒立於板凳之上,左右手各持老錢四枚。旁觀之人,喊聲‘老和尚’,小兒便將手中所持錢向後撒去,跳下板凳,並不回頭,直跑至家中。此即所謂跳牆還俗也。”

其他相關

在我國,寄名的習俗曾經是普遍存在的。古典小說《金瓶梅》、《紅樓夢》都曾寫到寄名的習俗。《紅樓夢》第二十五回寫道:“過了一日,有寶玉寄名的乾娘馬道婆到府里來……”此外,二十九回、六十四回也都寫到了巧姐兒和寶玉的寄名。
《金瓶梅》里的西門慶是將兒子寄名到玉皇廟的吳道官那裡的。近、現代的生活中,我們也可以舉出寄名的例子。魯迅先生小時候就寄名到了寺院,得法名“長庚”。此外還有一件百家衣,還有一條叫“牛繩”的東西,上面掛些零星的小東西,如曆書、鏡子、銀篩之類,說是可以避邪的。
胡樸安的《中華全國風俗志》也記載了南方、北方的寄名習俗。比如記載南方吳縣有小兒寄名神佛之俗。此風全境皆然。蓋富貴家之小孩,嬌生慣養,大半身體柔弱,時膺疾病。其家乃至廟燒香,用紅布制一袋,置小兒庚於其中,俗名過寄袋,懸佛櫥上。自是以後,每舊曆年終,寺僧備飯菜,送小兒家中,名曰年夜飯,其家人必給僧以錢。凡送三年始畢。當過寄時,僧為小兒取名,譬如神佛姓金,即取名金生、金壽等類。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