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實施全市環境信息骨幹網和環保專網系統的建設,並負責其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
3、實施市環保局污染源自動監控中心建設、運行管理;負責全市環保系統信息和數據的傳輸、收集、存儲、加工和共享,組織市級環境資料庫建設和套用資料庫的開發及維護。
5、負責全市環保電子政務建設工作,組織開發環境業務系統、辦公系統等各類套用軟體,並負責套用軟體的培訓、運行維護等技術支持工作;
6、負責全市環境信息技術的培訓、交流;承擔國家和省信息業務主管部門委託的其它環境信息管理工作;
7、為市環保局的管理和決策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