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房地產管理局

宿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是1999年由原縣級宿州市全建制上劃省轄宿州市設立的,是負責全市房地產管理的市政府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州市房地產管理局
  • 所屬地區:宿州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負責房地產監察工作
機構概況,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領導分工,

機構概況

市房地產管理局內設6個科室:房政科、物業管理科、住宅發展科、人事教育科、財務審計科、辦公室。機關編制19人,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局下屬事業單位7個:產權產籍管理處、市場管理處、鄉鎮房地產管理處、租賃管理處、公房管理處、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辦公室、房地產執法監察大隊,直屬企業大小10餘個。全局現有職工681名,其中事業單位職工355人,企業單位職工326人。 撤地建市以來,全局幹部職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建設廳的指導支持下,艱苦奮鬥,努力工作,克服了基礎差、底子薄、負擔重等困難,較好地發揮了職能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績。2002、2003、2004、2005年連續四年被評為市崗位目標責任制考評優秀單位,2001、2002、2003、2005年市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第一名,2003、2004、2005市政風評議滿意單位,2003評為全省房地產管理先進單位,房地產交易中心繼2003年被授予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稱號後,2004年又被評為全國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規範化管理先進單位。
根據宿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宿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宿編〔2009〕13號)精神,設定宿州市房地產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

(一)將住房保障行政職責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經市政府授權,履行住房保障體系,完善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屋、限價房供應體系等行政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住宅與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本市房地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編制全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
(二)推進國家住宅產業技術標準和行業規範的實施,綜合協調、推進本市住宅產業現代化及節能省地型住宅產業發展;組織研究制定住宅產業科技進步規劃及產業政策。指導全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的科學研究、技術進步、職工教育、專業培訓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類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實施產權登記,發房屋權屬證書;負責房地產測繪成果套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和管理全市房屋權屬信息系統。
(四)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組織擬定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工作,建立健全並組織實施本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報預警體系;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開發項目管理,實行房地產開發全過程動態監管。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許可管理;負責房地產交易過戶、抵押、租賃管理;負責直管公房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評估等社會中介服務機構資質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估價管理,組織房地產估價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和註冊登記工作。
(五)擬訂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屋、限價房相關政策;組織並協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屋、限價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房地產協會工作。
(七)負責全市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工作。
(八)負責全市物業管理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實施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參與住宅小區規劃審查和竣工綜合驗收工作。負責住房維修資金的歸集、監管和使用。
(九)負責房地產監察工作。
(十)指導各縣房地產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房地產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工作,處理日常事務,協調科室間工作關係;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檔案和工作計畫、總結、匯報等綜合性材料;負責發文的修改核稿;負責會議組織、會議記錄、文電處理、印鑑保管、聯絡接待、來信來訪、文書檔案和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衛生、安全、門衛、用車管理等行政事務;負責督查、信息、宣傳報導、計畫生育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指導局屬單位辦公室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構編制、幹部考察、任免、獎懲和幹部職工工資勞動保障、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政治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及幹部職工培訓工作。
(三)房政科
負責全市房地產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法制建設,開展房地產政策法規調研和宣傳教育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房地產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房地產行業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崗位培訓;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穩定房價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負責信訪工作,辦理房政信訪案件;負責房地產測繪及成果套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統計工作;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指導房地產協會工作。
(四)物業管理科(物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市物業管理政策及相關配套檔案;擬定物業管理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物業管理行業的管理工作,監督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各項管理制度;負責物業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監督使用;參與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規劃審查和竣工的綜合驗收工作,監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移交;督促新建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指導業主委員會工作,處理物業管理方面的投訴;組織實施和督促指導創建物業管理優秀小區、優秀示範小區;負責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
(五)住宅發展科
負責編制全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定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管理辦法;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督查市轄各縣住房保障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屋、限價房、城鎮危舊房屋改造計畫並指導實施,指導建立適合不同消費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負責直管公房資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科技進步規劃、技術管理工作;指導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工作;參與住宅小區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局安全生產監察管理、生產技術管理、施工質量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六)財務審計科
負責編制全局財務收支計畫和預決算,參與制定經濟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管理國有資產,負責國有資產的清查、盤點、報換、核實和轉移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經費、專項資金管理,統籌資金調度平衡,處理經濟往來,保證正常管理支出和工作需要;指導、監督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統計工作,負責財會人員管理與培訓;督查各單位的財務成果、會計核算和各種票據的使用管理,審核職工工資、津貼、福利的調整及大額開支;負責內部審計,配合審計部門進行專項審計和例行審計;負責財務統計報表和綜合經濟指標分析;負責機關日常開支報銷及工資發放。
(七)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全局行政許可項目及非行政許可項目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局具有行政審批職責部門之間的聯繫、協調工作;宣傳貫徹房地產系統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法律法規等有關政策規定。

下屬單位

1、宿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處,正科級,主任職數1正2副。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承辦城鎮各類房屋的產權產籍管理及房地產抵押登記工作。
2、宿州市直管公房管理處,正科級,主任職數l正2副。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承辦全市直管公房的經管和維修管理工作。
3、宿州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與市房地產評估所1個機構兩塊牌子),正科級,主任職數l正2副。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承辦全市房地產市場管理和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工作。
4、宿州市鄉鎮房地產管理處,正科級,主任職數t正2副。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承辦市轄蛹橋區鄉鎮的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房地產市場管理和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5、宿州市土地經營管理處(宿州市房地產租賃管理處),
正科級,主任職數l正2副。其主要職責是具體承辦全市國有土地二、三級市場經營管理和房地產租賃管理工作二:
6、宿州市房地產監察大隊,正科級,隊長職數1正l副。其主要職責是實施房地產行政執法,查處違章違紀案件。
7、宿州市房屋安全鑑定辦公室(宿州市白蟻防治所),正科級,主任職數1 正l副。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各類房屋的安全鑑定、裝修裝飾安全鑑定工作及各類房屋的白蟻防治工作。

領導分工

鄧曉玲 領導市房地產管理局的全面工作。分管房地產市場監控、信息化建設、房地產開發管理、招商引資工作。
王學進 負責房地產產權產籍及交易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產權處、市場處、鄉鎮處、開發區辦事處、房地產交易中心、房政科。
姚貴飛 負責人事、財務、房地產監察、房地產租賃、計畫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財務審計科、房地產監察大隊、房地產租賃管理處。
張體超 負責紀檢監察、督察、宣傳、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行政審批、政務公開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
趙德志 負責黨務、工會、行政管理、直管公房管理、企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直管公房管理處、修建公司、開發公司、拆遷公司。
謝從興 負責住房保障、商品房預(銷)售、房地產中介、房地產科技、住宅產業化、房協日常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住宅發展科、置業擔保公司、房協秘書處。
房勇 負責房地產開發、協助招商引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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