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縣經濟貿易局

容縣經濟貿易局

容縣經濟貿易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縣工業規劃。組織實施"工業興容"發展戰略目標,研究提出提高工業發展水平,加快工業化進程的規劃和目標,引導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提出全縣工業布局、產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以及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的方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工業經濟綜合性政策和受委託提出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參與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的擬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容縣經濟貿易局
  • 所屬地區:容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職責:負責全縣工業規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容縣經濟貿易局的主要職責是:
(二)負責全縣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和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制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建立煤炭、電力、石油等重要物資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設,負責電力運行調度,電力企業運營協調工作;負責全縣公路、水路、郵電等部門年度運輸和生產的綜合協調。
(三)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的組織實施。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實施意見;負責技術改造項目 招標管理工作;貫徹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安排縣財政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和產業結構調整資金;協助市經委管理國家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和申報自治區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及國債項目;指導企業利用外資和開展國際化經營。
(四)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工作。貫徹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的政策、措施;負責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推進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縣企業協調和指導工作,促進行業結構最佳化和加快發展。組織實施機械、陶瓷、建材、醫藥、煤炭、輕工、有色、冶金、石化、電力、紡織等行業的發展規劃、行業政策、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指導協調縣二輕工業聯合社工作;負責電力行業執法監管和鹽業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國防科工委及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負責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行業歸口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監管;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的建立和發展。
(六)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進行結構性調整;建立和完善國有企業結構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廠長(經理)的考核、獎懲和選拔任用。
(七)負責全縣國有企業改革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推進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編制國有企業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指導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改制、上市和規範運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國有企業兼併、破產計畫,研究提出有關債損失核和職工安置方案;組織協調債轉股工作;組織協調企業的合併、分立、解散清算和關閉破產、困難企業重組工作,協調解決企業改制中的重大問題;指導企業分離辦社會負擔、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富餘人員分流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
(八)負責全縣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規範企業行為,指導非國有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貫徹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和投融資擔保體系,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九)負責全縣工程、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職工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審核和送評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內貿、外貿、外資、對外經濟合作和對外開放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行政規章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縣外貿管理及外商投資管理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
(十一)擬訂容縣內貿發展規劃,研究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規範檔案。促進建立健全統一、開放、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十二)擬訂容縣外貿流通多元化發展規劃和階段性重點市場開拓計畫;抓好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國際電子商務信息建設。
(十三)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商品目錄及商品配額招標政策;研究分析容縣國內外兩個市場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容縣進出口商品計畫(包括重點工業品、原材料、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負責對容縣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進行管理。
(十四)貫徹國家加工貿易政策,擬訂容縣加工貿易發展規劃,負責容縣加工貿易業務的許可審核和管理;指導協調容縣出口工作。
(十五)貫徹國家的國別(地區)外經貿政策、多邊貿易政策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研究擬訂容縣促進對外貿易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口岸政策法規,負責容縣口岸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協調實施科技興貿戰略,貫徹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執行機電產品進出口的政策,組織實施機電產品開拓國際市場和參加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交易會。
(十七)研究、宣傳WTO規則和區域合作相關政策;組織協調容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八)貫徹執行國家和區、市面上有關外商投資政策、巨觀指導容縣外商投資工作;總結分析利用外資情況,參與制定容縣對外開放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准國家規定許可權以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國家規定限額以上、需要國家綜合平衡和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進出口商品(含出口港澳地區)的外商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
(十九)指導和管理容縣內外貿易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中央、自治區和市內有關國內外貿易發展資金的管理。
(二十)擬訂容縣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細則;依法核准容縣企業(組織)在境外投資辦企業的申報(金融類除外)並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容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按許可權管理國際無償援助事務。
(二十一)依法對對外貿易經營者實行備案登記上報,執行國家實行國營貿易管理的貨物和經授權經營企業的目錄,負責國際貨運代理企業資格證書的審核上報工作;管理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駐我縣商業代表機構的核准業務;協調處理相關涉外商務事務;指導與監督縣內種種互貿交易會、展銷會、展覽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
(二十二)負責容縣商務出國(境)團組的有關審核事項;組織容縣商務出訪活動,承辦與商務業務相關的外事接待。負責容縣外派駐外經濟商務機構、代表機構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容縣內外貿易學會、協會、商會工作。
(二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容縣經貿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政秘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安全、保密、計生、普法、綜治、政務公開、效能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勞資管理、編制管理、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黨建、紀檢、信訪、政工和人事等工作。
配編制3名(含工勤1名)。其中設股長1名。
(二)中小企業發展股
制定全縣工業發展規劃和產業(行業)發展規劃;貫徹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實施意見;負責申報國家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及國債項目,申報自治區財政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和產業結構調整資金;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負責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工業投資、技改投資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跟蹤服務重點技術創新項目、新開工大項目;負責聯繫行業商會(協會)工作;健全中小企業投融資擔保體系,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融資工作。指導全縣各種經濟成份企業深化改革,負責國有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制定適用於我縣企業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指導企業制訂改制方案;深化企業體制改革,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最佳化資本結構;組織國有企業實施兼併破產工作;培育和完善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市場,做好股權託管指導工作,促進和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發展;負責國有企業改革工作的統計、匯總、分析工作。
配編制2名。其中設股長1名。
(三)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發展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協調煤炭、電力、石油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需銜接;負責交通運輸、工業企業物流的綜合協調;擬訂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並協調實施;承擔行業應急管理和重要物資緊急調運的協調工作;指導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企業減負的有關工作。
配編制2名。其中設股長1名。
(四)技術進步投資股
承擔全縣電力、煤炭、天然氣工業的行業管理;參與電價改革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節能環保產業規劃、淘汰落後產能及促進政策、措施;依法負責清潔生產審核,對審核報告組織評估;依法實施技改節能項目評估和審查;負責實施節能檢查與考核;負責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與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工業節能與循環經濟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核准備案。
配編制2名。其中設股長1名。
(五)商務股(掛行政審批股)
制定全縣內貿發展規劃,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促進建立健全統一、開放、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制定規範流通秩序和商品市場建設規劃與管理措施,制訂商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業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負責家畜屠宰業、酒類流通市場、成品油市場、拍賣市場、典當市場、舊貨市場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玉林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統一負責局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許可管理;負責酒類流通、成品油、煤炭、廢舊物資回收、鮮繭收購等具體事務,根據工作流程轉達相應業務股室辦理並督促落實。貫徹執行國家的外貿政策,執行自治區進出口貿易管理細則;制定全縣促進對外貿易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容縣對外開放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對外貿經營者實行備案登記上報,組織有關企業參加國家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負責全縣加工貿易業務和特定進出口經營許可證審核上報管理工作;協調配額、許可證的申領上報工作;負責全縣各類企業外貿經營權的資格審核上報;負責外貿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協調外貿出口退稅和銀貿、關貿、稅貿、匯貿、財貿等方面關係;組織企業參加國內外經貿交易會、展銷會、展覽會、洽談會等活動。負責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負責管理局駐縣政務中心行政審批審核服務視窗事務工作。
配編制4名。其中設股長1名。

地圖信息

地址:容城鎮北門街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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