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產基本險附加家用電器用電安全險

家庭財產基本險附加家用電器用電安全險的第一條 保險責任

由於下列原因致使電壓異常而引起家用電器的直接損毀,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供電線路因遭受家庭財產基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襲擊;

(二)供電部門或施工失誤;

(三)因操作失誤或其他非故意行為造成的供電線路的意外事故。

第二條 責任免除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以及違章用電、偷電造成家用電器的損毀;

(二)家用電器超負荷運行、自然磨損、固有缺陷、原有損壞、用電過度、自身發熱以及超過使用年限後的損壞;

(三)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以投保家庭財產基本保險家用電器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四條 本條款與家庭財產基本保險條款內容相悖時,以本條款為準。本條款未約定的事宜,適用家庭財產基本保險條款的約定。

第一條 保險責任
由於下列原因致使電壓異常而引起家用電器的直接損毀,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供電線路因遭受家庭財產基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襲擊;
(二)供電部門或施工失誤;
(三)因操作失誤或其他非故意行為造成的供電線路的意外事故。
第二條 責任免除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以及違章用電、偷電造成家用電器的損毀;
(二)家用電器超負荷運行、自然磨損、固有缺陷、原有損壞、用電過度、自身發熱以及超過使用年限後的損壞;
(三)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以投保家庭財產基本保險家用電器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四條 本條款與家庭財產基本保險條款內容相悖時,以本條款為準。本條款未約定的事宜,適用家庭財產基本保險條款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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