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國觀

儒家關於家庭和國家及其相互關係的基本觀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家國觀
  • 定義儒家關於家庭和國家及其相互關係的基本觀點
基本釋義,沿革,基本內容,家國起源論,家國關係論,家國權力論,家國治理論,家國人倫論,家國道德論,特點,

基本釋義

家庭和國家是中國傳統社會的兩極,二者之間存在著緊密聯繫。歷代儒家學者,對家庭與國家及其關係非常重視,提出了許多見解,形成了儒家獨特的家國觀。

沿革

先秦儒家主要從倫理道德方面追求家庭與國家的和諧關係,強調通過修身一齊家一治國一平天下的途徑,把家庭的倫理道德原則推廣到國家、天下,從而使倫理道德成為維護家庭和維持國家的共同原則。《詩經·大雅》:“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孔子:“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政?”(《論語·為政》)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孟子·梁惠王上》)《禮記·大學》:“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對於國家當政者,則要求其“為民父母”。這些都是主張通過發揮倫理功能齊家治國。兩漢儒家著重從政治權力方面追求家庭和國家的一致性,把倫理原則政治化、神秘化,宣揚“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強調君、父權力的絕對性、無限性、神授性。董仲舒把先秦儒者的五倫發展為三綱,並用陰陽之道論證三綱的合理性,這樣就把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統一起來了。於是,確定了家國內部嚴格的尊卑制度,把維護家國的倫理功能強化為政治權力功能。宋明儒家進而從天理本體角度論證家國原則和家國倫理的必然性。程朱理學把君權、父權、三綱、五常都說成是來源於天理,由天理決定的。把維持家、國的一系列禮儀制度、道德規範都視為天理的具體表現形式。而把凡是和家國的統治權力、治理原則、道德規範、儀禮制度相違背的行為都說成是人慾的表現。朱熹說:“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有此五者,而實理寓焉。”(《朱子語類》卷九十五)又說:“天理其張之為三綱,其紀之為五常,蓋皆此理之流行,無所適而不在。”(《朱文公文集》卷七十《讀大紀》)理學家把家國之道提高到天理的高度,就為其家國觀提供了哲學本體論的根據。從先秦儒家的人倫道德家國觀,到兩漢儒家的政治權力家國觀,再到宋明理學天理本體家國觀,儒家的家國觀完成了其理論形態的演變歷程。

基本內容

主要有以下觀點。

家國起源論

核心是由天下為公到“天下為家”。儒家認為,古代的社會是“大同社會”,其根本特徵是“天下為公”,後來發展到“小康”社會,出現了家庭和國家,而且國家成了一家的天下。《禮記·禮運》:“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裡,以賢勇智,以功為己。”君臣、父子、兄弟、夫婦等社會關係的出現,是家庭、國家形成的標誌,而“天下為家”則表明國家統治權為一家獨占,權力按照父死子繼、兄終弟及的原則世襲相傳。所有禮義規範、制度設施則是適應維護家、國等級秩序的需要而產生的。

家國關係論

核心為“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儒家認為國和家是緊密結合,相互聯繫的。國家是天下的基礎,家庭是國家的基礎。《孟子·離婁上》:“人有恆言,皆日天下國家。天下之本在國,國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國之本之所以在家,是因為家庭中的倫理道德原則和國家的政治原則是相通的。孟子說:“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孟子·告子下》)從“國之本在家”出發,儒家進而提出“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禮記·大學》)的修養程式。這是一種由近及遠,由己及人,由個體到群體,由小群體到大群體,由倫理到政治的運動過程。

家國權力論

核心為“家無二主,國無二君”。儒家認為父權是家庭的最高統治權,國君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只有維護君、父的絕對權力,才能形成尊卑分明的等級秩序和長治久安的社會環境。孔子提出“正名”,要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要君、臣、父、子各按自己的名分行事,臣子不得違禮犯上,動搖君父的權力。《禮記·喪服四制》說:“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國無二君,家無二尊。”荀子說:“君者,國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亂。自古及今,未有二隆爭重而能長久者。”(《苟子·致士》)這些都是主張維護君、父權力的至上性和唯一性。在儒家看來,父和君在家、國中的權力是無限的,他們是祖先神靈意志的代表,是家法、國法的制定者,是家事、國事的最高裁決者。儒家常以君權與父權並提,充分表現了其維護父權和君權的內在一致性觀點。

家國治理論

關於治理家庭和國家的基本原則,儒家主張禮治、禮教,即“齊之以禮”。儒家的禮,既是一種社會秩序準則,又是一種行為規範和活動儀式,因之在治理國家和治理家庭中起著重要作用。在儒家看來,只有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各安其分,各守其禮,才能維持國家和家庭的秩序,達到“家齊”、“國治”、“天下平”的理想境地。孔子說:“為國以禮。”(《論語·先進》)荀子說:“國之命在禮。”(《荀子·天論》)“禮之所以正國也。”(《荀子·王霸》)“隆禮貴義者其國治。”(《荀子·議兵》)《禮記·冠義》說:“重禮所以為國本也。”關於禮在治國治家中的功能,《禮記·曲禮》論述頗為具體:“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辯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禮記·哀公問》也說:“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長幼之位也,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婚姻疏數之交也。”儒家還認為,家庭的禮教和國家的禮教有其共性,如果人們在家庭中能遵守禮教,那么也會推而廣之去遵守國家的禮教。

家國人倫論

核心是“三綱”、“五常”。儒家認為家、國內部包含著五種主要的人倫關係,處理這些人倫關係應當遵守特定的倫理準則。五種人倫關係是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其中,君臣、父子、夫婦又是最基本的關係。於是形成了“五倫”、“三綱”之說。“五倫”最早由孟子提出:“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三綱”首見於西漢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基義》:“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他指出君、父、夫為陽,臣、子、妻為陰。後來《白虎通義·三綱六紀》進一步提出:“三綱者,何謂也?謂君臣、父子、夫婦也。……故《含文嘉》曰:‘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倫”、“三綱”明確規定了家國內部人倫關係的基本內容和處理原則,是儒家關於禮教、禮治的核心。宋代以後,儒家又將“三綱”與仁、義、禮、智、信五種道德規範結合,稱為“三綱五常”,作為處理家國內部人倫關係的最高準則。

家國道德論

核心是“盡忠”、“行孝”、“守貞”。儒家從“三綱”的人倫原則出發,提出了處理君臣、父子、夫妻關係的基本道德規範。這就是臣對君要盡忠,子對父要行孝,婦對夫要守貞節。忠、孝、貞是專門規範臣、子、婦的倫理道德。在儒家的道德體系中,對君臣、父子、夫婦雙方的行為一般都有道德規定,如《禮記·禮運》:“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但他們比較強調臣、子、婦的道德義務,特別到了封建社會後期,儒家著力提倡片面的道德義務。而且,基於“家為國本”的觀點,儒家常常宣揚忠、孝、貞的統一性和孝道的基礎性。他們一方面忠、孝並舉,忠、貞並列,如說:“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也。”(《禮記·祭統》)“忠臣不事二君,貞女不更二夫。”(《史記·田單列傳》)另方面,明確提出“孝為德本”,認為孝是“百行之冠,眾善之始”,是“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認為“人之行莫大於孝”。具體到忠、孝的關係,則主張移孝為忠,推孝至忠,甚至以孝統忠。孔子說:“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論語·學而》)《孝經·廣揚名》云:“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禮記·大學》:“孝者所以事君也。”《孝經·士》:“以孝事君則忠。”《禮記·祭義》:“事君不忠,非孝也。”以孝為本,移孝為忠的道德觀,是儒家“家為國本”,“家齊而後國治”的家國關係論的必然要求和在道德上的具體表現。
儒家的家國觀,還包括君權神授、宗法觀念、祖先崇拜、重義輕利及和諧統一等觀念。

特點

儒家主張家國同構,主張倫理和政治統一。在儒家看來,家庭是縮小了的國家,國家是擴大了的家庭,宗法制、父家長制、等級制是家和國都共同具有的制度,三綱五常是家和國共同遵循的準則。這就是家國同構。在儒家看來,作為倫理團體的家庭,不但有和國家相當的制度,而且也有和國家相當的家法、家規,因而具有濃厚的政治色彩;作為政治實體的國家不但頗為注意法制和行政,而且十分重視道德教化,表現出濃厚的倫理色彩,這就是政治和倫理的統一。當然,儒家在主張家國同構和倫理、政治統一時,也並沒有把家和國完全等同起來。他們也認為家庭重倫理而國家重政治,家庭重血緣而國家重地緣,家庭私而國家公。因而他們承認在家與國之間會存在公與私的利益矛盾和忠與孝的道德衝突。由此有人提出“國而忘家,公而忘私”(《漢書·賈誼傳》)和“舍孝從忠”來處理這種矛盾。
儒家的家國觀是和農業社會、自然經濟、宗法制度相適應的觀念。在中國長期封建社會中曾產生過增強民族凝聚力,維持社會穩定性,激發個人對家國的獻身精神等積極作用。但是,它所包含的重視祖宗,因循守舊;等級森嚴,專制獨斷;崇尚穩定,不思變革;道德至上,尊重綱常等觀念,特別是極力維護君權、父權、神權、夫權的思想,對中國社會和人民起了嚴重的阻礙和壓製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