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是對家庭關係及其事物的統稱。 家政涉及家業、家法、家風、收支、教育、人與人的關係,家庭與親戚、朋友、鄰里的關係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家傭
- 拼音:jiayōng
- 注音:ㄩㄥˉ
- 釋義:受家庭雇用
定義,基本詞義,
定義
(家傭)
(2) 家庭雇用,受家庭雇用:雇~。~工。~耕。
(3) 受僱用的人:女~,男傭。
commissionhome hire servant
基本詞義
現代叫“家政”
英文:home economics; household management
什麼是家政?現代意義上的理解為:
在我國古代,家政最初被理解為確定與維護家庭人倫秩序的家庭管理活動。如《周易》有“家人卦”,是最早講家政的篇目,其彖辭說:“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其中的“正家”即家政。
西方的家政理念產生於近代。1899年在美國平湖召開的第一次家政會議,把家政學定義為Home Economics(家庭經濟學),家政主要為家庭經濟管理活動。直到現代,東西方家政理念才漸漸趨於一致,涉及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今天的家政學中“家政”一詞包括以下含義:
1 家政是指家庭事務的管理。“政”是指行政與管理,它包含有三個內容:一是規劃與決策;二是領導、指揮、協調和控制;三是參考、監督與評議。
2 家政是指在家庭這個小群體中,與全體或部分家庭成員生活有關的事情,它帶有一種“公事”的意味,另外還含有“要事”的意思。在實踐中,它要求我們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大事和要事上面,也就是首先抓好事關全局的重要事情。當然,大事和小事是互相聯繫的,對小事也不可忽視。
3 家政還指家庭生活辦事的規則或者行為準則。家庭生活中需要有一些關於行為和關係的規定,有的寫成條文,有的經過協商形成口頭協定,有的在長期共同生活中成為不成文的習慣規則。這些規則有綜合的,也有單項的,如對學習和娛樂,常常需要作特別的規定。
4 家政指家庭生活中實用知識與技能、技巧。家庭事務是很具體、很實際的,人們的修養、認識、管理都要與日常行為結合起來才能表明其意圖,實現其願望。
總之,家政是家庭中對有關各個家庭成員的各項事務進行科學認識、科學管理與實際操作,以利於家庭生活的安寧、舒適,確保家庭關係的和諧、親密,以及家庭成員的全面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服務員職業標準》的定義,我們通常所指“家政”是指家庭服務,即家庭服務員根據要求為所服務家庭操持家務、照顧其家庭成員,以及管理家庭有關事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