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夫

宰夫

宰夫是我國周朝官職名。據 《周禮》記載,宰夫主管財政經濟監察,負責審核各級官府的財政收支,就地稽察各地財物出納,監督各級官吏遵守、執行王朝法規。宰夫隸屬於天官,在財計部門之外,獨立地行使財計監督職權,若發現違法亂綱行為,必要時可越級直接向天子周王報告,嚴加懲處。宰夫的這種就地稽察職權,是我國最早的獨立於財計組織之外的財計監督職權,標誌著我國古代官廳外部審計的萌芽,對我國後來財計監督職權的發展和獨立審計機構的建立,有著深遠的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宰夫
  • 本質周禮的官名
  • 出處:《周禮》
  • 解釋天官屬官
一、《周禮》“宰夫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造而誅之”。又說:“宰夫考其出入,而定刑賞”。
二、《左傳·宣公二年》“宰夫靦熊蹯不熟”,此宰夫所掌為膳食。楊伯峻註:“此宰夫即《周禮·天官》之膳夫,蓋天子曰膳夫,諸侯曰宰夫。”明 馮夢龍 《東周列國志》第五十二回:“今縛於堂下,使我召宰夫割烹,欲以享諸大夫也。”
我國是世界上最早產生審計的國家之一,早在三千多年前的西周就已經設立負責審計的官員,稱之為宰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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