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廷之樂

清代皇宮內庭所用之樂曲。清制,凡宮廷之樂,由掌儀司中和樂處負責演奏,設無品級副首領太監二人、太監八十人司其事。凡皇帝御內殿,皇后御中宮,所用中和韶樂及行禮所用之丹陛大樂,皆掌於中和樂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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