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環境空氣淨化治理服務評定標準

《室內環境空氣淨化治理服務評定標準》是2018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室內環境空氣淨化治理服務評定標準
  • 標準編號:T/APEP 1003—2017
  • 實施日期:2018年01月01日
  • 發布日期:2017年1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張義丞、史洪濤、劉祥、高亮、陳旭、張贇城。

起草單位

天津市環保產品促進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室內環境淨化治理服務評定的術語和定義、總則、等級劃分、等級評定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各類室內環境淨化治理服務等級劃分與評定。

主要內容

申請人必須具有法人資格,自願向評定機構申請等級評定,提交評定所需的申請材料
——企業的營業執照;
——房產證(房屋承租契約);
——各項管理制度(含各類證書);
——設備台賬;
——業務台賬(含跟蹤服務記錄);
——產品檢驗報告;
——企業承諾書;
? 產品執行標準;
? 產品有效性;
? 產品安全性;
? 產品長效性;
? 產品穩定性;
? 售後跟蹤服務;
? 提供的資料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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