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性判決

宣告性判決,是指英美國家司法審査上一種私法救濟手段,法院發出的不包含強制執行措施,只是宣告某種權利義務關係存在的判決。必須和一定的法律權利相聯繫。並賦予原告一定的利益,法院不能僅回答一些疑慮。最初由衡平法發展起來,後來由議會制定法在埋沒狀態中復活。

可以在權利被侵犯以前解決已經存在的糾紛,也可適用於英王之類的不便強制的機構,委任立法、行政決定或行政裁判所的裁決皆可適用。宣告性判決具有既判力,需要執行時,可以根據判決申請其他救濟手段。判決生效後,執行部門有按照判決執行的義務,當事人必須堅決服從,不能抗拒。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