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真理

客觀真理即真理的客觀性。辯證唯物主義從物質第一性,意識第二性的前提出發,認為真理是人的意識對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因此,凡真理都是客觀的。主要包含兩層意思:(一)在真理性的認識中包含著不以人和人類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內容;(二)檢驗真理的標誌是客觀的。人的認識是否真理,不以任何個人、階級的意志為轉移,只能以社會實踐為標準。客觀真理或真理的客觀性表明,人們不能任意創造、改變真理,只能在實踐中認識、發現真理。真理只有一個,儘管人們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不同,觀察同一事物可以得出不同結論,但對同一事物的真理性認識只能有一個,真理所反映的客觀內容不會因人們對它的不同態度而改變。真理本身沒有階級性,但在階級社會,人們對真理的認識和運用,受著階級的制約和影響,尤其是社會科學真理,總是這樣那樣地涉及各階級的利益,不同階級會對它有不同態度。如馬克思的剩餘價值學說,得到無產階級的擁護,卻遭到資產階級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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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客觀真理又稱真理的客觀性,它指在真理之中包含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性。真理的客觀性包含兩重含義:其一,真理的實質是客觀的;其二,檢驗真理的標準即實踐也是客觀的。

詳述

總述

人的認識所正確反映的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內容。是唯物主義針對唯心主義真理觀把真理歸結為意識的特性而提出的概念。列寧說:“有沒有客觀真理?即是說,在人的表象中能否有不依賴於主體、不依賴於人、不依賴於人類的內容?”(《列寧選集》第2卷,第121頁)。唯物主義唯心主義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相反的。唯物主義認為物質世界的存在不依賴於任何個人的意識,不依賴於全人類的意識,也不依賴於以任何名義虛構出來的精神實體及力量。其認識是物質世界的各種現象及其規律性在人的頭腦中的反映,認識是否為真理,取決於它是否如實地反映了物質世界的本來面貌,即是否具有不依賴於主體的內容。真理是認識主體對客觀對象的反映,它的形式雖是主觀的,但它的實質是客觀的,它是不以主體的意志為轉移的。一切科學定律、一切真判斷,都是由於它的實質具有客觀性才能稱為真理。即使是“形式”的真理,如邏輯上的永真式,也是由於它以高度抽象的形式如實地反映了物質世界中最普遍的客觀聯繫才成為真理。按照唯物主義的真理觀,一切真理都是客觀真理;“主觀真理”並不是真理。

唯心主義

唯心主義否認客觀真理,它為“主觀真理”,沒有實踐機制。一般說來,主觀唯心主義對客觀真理的否定是直接的、露骨的,它們把真理歸結為各個主體意識。例如,普羅泰戈拉提出“人是萬物的尺度”,各類實證主義都把真理僅僅歸結為“經驗”的形式,實用主義則把真理歸結為“有用”的 “效果” 或“作業假說”等。客觀唯心主義對客觀真理的否定一般是迂迴的、隱蔽的,它並不直接把真理歸結為個人或人類的意識,而歸結為某種超人類、超自然的精神實體或力量,其分支則演變為各個宗教。例如,G.W.F.黑格爾在反對主觀隨意性的意義上是肯定“客觀真理”的,並在這一點上作了深刻的論述,他把人的意識中的客觀內容視為客觀的“絕對精神”的自我認識,他所說的“客觀真理”與唯物主義所主張的客觀真理歸根結底是根本對立的。

辯證唯物主義

辯證唯物主義在承認客觀真理這一點上與其它唯物主義是一致的,可舊唯物主義對客觀真理的解釋有死板的、貧乏的、僵化的缺陷。辯證唯物主義在肯定客觀真理的同時提出並解決了絕對真理和相對真理的問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以及這一標準的絕對性和相對性的問題等等,全面地回答了如何堅持客觀真理的問題。辯證唯物主義關於客觀真理的論斷是辯證唯物主義真理論的有機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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