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與價值是人類在認識和改造世界中形成的、反映主客體相互關係的一對基本範疇。真理是人們對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亦即是主觀與客觀相符合的內容,標誌著通過實踐——認識而實現的主觀向客觀的不斷“接近”。價值作為客體屬性對主體需要的滿足,標誌著在實踐——認識中客體的存在、屬性和合乎規律的運動變化結果向主體“接近”的可能性和現實性。真理和價值都是客觀的,但有所不同。真理的客觀性在於其內容具有不依賴於主體、排斥個人主觀成分的性質。價值的客觀性則在於主體需要的客觀性和滿足需要過程及條件的客觀性。真理和價值這兩個範疇各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主客體之間的二重關係——反映與被反映、利用與被利用、改造與被改造的關係。馬克思指出:“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並且懂得怎樣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到對象上去。”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7頁)這裡的“任何一個種的尺度”是指一切事物的客觀尺度,即事物固有的規定性和規律。這裡的“內在的尺度”是指主體自身所固有的規定性和規律。事物的客觀尺度是人據以接近而不背離客體規定性和規律的東西,也就是使主體趨向於客體的力量,它在哲學中的理論表現就是真理;人的內在尺度是主體據以實現客觀事物向自己“接近”並衡量其“接近”程度的東西,也就是使客體趨向於主體的力量,它在哲學中的理論表現就是價值。真理和價值是人類認識和改造世界所不可缺少的兩個特有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