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報導

objective reporting 客觀報導是指只準確地報導事實、對事實不作解釋和評論的一種報導形式。西方客觀報導、解釋性報導、調查性報導三種報導手法之一。客觀報導是在便士報以信息模式取代政黨報紙的政論模式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阿道夫.奧克斯的《紐約時報》摒棄便士報煽情報導的情況下成熟的。1896 年8 月19 日,奧克斯提出辦報宣言:“用簡明動人的方式,用文明社會中慎重的語言,來提煉所有的新聞,即使不能比其他可靠途徑更快提供新聞,也要一樣快; 要不偏不倚地、無私無畏地提供新聞。”客觀報導開始於1849 年港口新聞社(美聯社前身),為了使得其新聞適合各種口味的媒體刊登而採用中立、平衡的報導方式。第一次明確給客觀報導做界定的是1924 年出版的尼爾森,克勞福德的《新聞道德》一書。正是在客觀報導成為美國新聞界一種普遍共識後,歷經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宣傳戰,人們發現自己不能客觀地認識世界,記者也不能真正客觀地報導世界,便產生了新聞客觀性這樣一種職業追求、理想。中國新聞史中的客觀報導的提法,最早由梁啓超於1903 年在《敬告我同業諸君》中提出:“史家必有主客觀兩界,作報者亦然。政府人民所演之近事,本月中國所發之現象,報之客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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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objective report

起源發展

1833年9月3日《紐約太陽報》的創刊標誌著美國新聞事業一次歷史性的變革出現了:以便士報為代表的大眾化報紙走出了傳統的政治報紙的陰影並逐漸成為美國報業的主流。“信息模式”取代了“政論模式”在理論與實踐方面都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

相關特點

一、要求新聞實錄事實。
二、不得造成直接或間接指揮客群的印象。
三、傾向的流露隱蔽、自然。我國新聞研究界經常用恩格斯的一段話解釋這一報導方式,即“完全立足於事實,只引用事實和直接以事實為根據的判斷,——由這樣的判斷進一步得出的結論本身仍然是明顯的事實。”

相關區別

客觀報導是相對於新聞報導主體而言的,意味著不偏不倚,沒有摻雜自己的主觀因素,沒有故意歪曲。也叫做平衡報導。
真實報導則是相對於被報導客體而言的,意味著沒有追究事件的另一側面。存在著真實但不客觀的報導。例如出於某種目的選擇只報導某一事件的的某一個方面,雖然真實,但卻容易使客群產生誤解,便不能叫做客觀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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