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於2008年6月成立,是縣政府直屬正科級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定編5人,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辦公室和業務科室人員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建築面積:800平方米
- 地區:宜黃縣
- 成立:2008年6月
制度,分配,
制度
交易中心現有建築面積800平方米,設有建設工程交易、國有產權交易、國土資源交易和政府採購四個服務視窗,為交易活動各方主體提供全方位服務。
交易中心啟動運行以來,始終把“依法行政、陽光操作、廉潔高效”原則貫穿到實際工作當中。
分配
1、完善制度,規範管理。交易中心切實制定了《開標程式》、《開標須知》、《評標須知》、《評標專家抽取須知》、《評標通則》、《評標原則》、《評標紀律》,以及《中心主任工作職責》、《辦公室工作職責》、《業務室工作職責》、《服務承諾》和《保密制度》等規章制度,通過制度管人、責任到人,嚴格規範管理交易活動全過程。
2、配齊設施,規範服務。交易中心設有大廳服務視窗、休息平台、開標室、評標室、監控室、檔案室和各類業務辦公室,配置了投影儀、電子螢幕和中控、音像監控、無線通訊工具干擾等設備,建立了網上發布信息、網上報名(下載資料)、網上答疑係統和無線信號禁止系統、下浮係數抽取系統及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隨機抽取系統。做到每項系統操作都有專人負責,為各項交易活動提供科學、規範、便捷的服務。
3、建立流程,規範操作。一是把好信息發布第一道關。凡在交易中心進行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除在指定媒體、報紙、公開欄發布信息外,均須在宜黃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公布信息,而且做到整個交易活動過程信息公開。二是製作了《建設工程招投標交易流程》、《產權交易流程》、《土地交易流程》、《政府採購工作流程》及《網上報名和資格後審操作流程》,對中介機構選定、監管單位和監察機關審批告知書、投標單位資格審查、設立保證金專戶、開標、評標、中標、標書代封存以及退還保證金、資料整理存檔等一系列工作進行規範操作。三是嚴格評審管理。推行評審隨機抽取制、名單保密制、唱標隔離制、評審承諾制、評分實名制及公務迴避制度。
4、多方監管,規範行為。交易中心已形成了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並重、職能監管與現場監控並行的多方監管體系。內部監督主要從信息發布、資格登記、招標方式等方面進行事前監督;從評審抽定、招標會議、開標、評標、定標等方面進行事中監督;從中標公示、契約簽訂、履約驗收等方面進行事後監督。外部監督則主要通過設立公開欄、網站、監督電話、意見箱、意見簿等形式,對交易中心在依法行政、軟硬環境、服務質量以及工作狀態和人員形象等方面進行社會監督。職能監管是由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對相關交易活動依法履行行業管理和監督職能,以及由紀委監察部門對交易各方履行職責和各類交易是否合法合規操作進行監督檢查。現場監控是對每場交易活動的大廳、開標、評標現場全程進行音像監控,實現陽光操作。
5、網上報名,規範交易。為了有效遏制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中存在串標、圍標行為,在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實行網上報名和資格後審操作,從三個方面切斷交易過程各方主體之間信息溝通渠道,一是取消現場報名、資格預審、現場踏勘和招標答疑會,一律實行網上報名、自行踏勘、網上答疑和資格後審,使招標人在截標前無法知道投標人報名及活動信息,切斷招標人與投標人見面機會;二是在多家銀行設立保證金專戶,簽訂銀行保密協定,建立保證金查詢核對登記備案制度,切斷投標人通過銀行保證金入帳信息獲取其他投標人報名情況的機會;三是指派專車專人接評標專家,切斷業主派車派人接專家直接與專家見面的機會。
交易中心在抓好硬體建設和工作運行的同時,不斷加強內部人員的教育與管理,全面提高工作團隊拒腐防變能力和業務操作素質,為實現公共資源陽光交易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