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是公民在國際間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證和國籍證明,也是一國政府為其提供外交保護的重要依據。
基本介紹
- 法定時限:15日以內
- 受理單位:公安局
- 承諾時限:15日以內
- 收費依據:鄂價費(2002)206號
許可依據,許可條件,申請材料,許可程式,收費標準,辦公時間,
許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許可條件
本市居民、本省非本市暫住1年以上的居民。
申請材料
1.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2.本省非本市居民還需提供1年以上居住證;大專院校學生提供學生證和1年以上就讀證明
3.國家工作人員提交上級主管人事部門同意出境意見
4.提交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許可程式
1.本人到出入境管理科視窗申請
2.宜昌市公安局出入境審核、審批
3.製作證件
收費標準
工本費200元,補發420元,換證220元,單獨加注20元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