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敘州區財政局

宜賓市敘州區財政局

宜賓市敘州區財政局是宜賓市敘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賓市敘州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敘州區政務中心A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財稅(含財政、預算、稅收、非稅收入、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等,下同)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訂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縣與鄉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財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起草財稅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級和全縣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五)擬訂全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支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擬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全縣政府採購工作。
(六)擬訂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財政性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定政府性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和涉農資金整合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組織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管理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負責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十三)管理和監督財政性經濟發展支出、監管地方金融機構財務;負責世行貸款的政府性外債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股)崗位職責
1.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
2.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
3.負責財政信息、財政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督查、督辦、保密、信訪和安全保衛等工作;
4.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5.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
7.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以及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年度考核和文明建設工作;
8.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退休同志管理服務工作;
9.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二)綜合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制定收費標準。管理縣級政府非稅收入系統;
2.參與土地出讓收入和支出管理;
3.承擔彩票公益金分成資金管理相關工作;
4.參與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制定和住房保障資金的分配、管理;
5.參與制定和執行非稅收入管理政策;
6.承擔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征管和監繳工作;
7.監督和管理財政票據。
(三)預算股崗位職責
1.學習貫徹新《預算法》,研究擬訂全縣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意見和建議,指導縣級預算管理工作。
2.編制年度全縣財政預算草案,匯總全縣和縣本級年度財政預算和辦理上級對口管理處室和本級預算追加(減)事宜。
3.負責縣級部門預算編制統籌協調工作,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
4.審定縣級各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定額標準,承擔縣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
5.承擔縣級部門基本支出預算的調整工作。
6.辦理財政結算,承擔縣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
7.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
8.承擔政府債務管理相關工作。
9.承擔全縣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增收節支的相關工作。
10.承擔與縣人大的有關聯絡事宜。
11.開展稅收調研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辦理和監督稅收政策減免和退返事項。
(四)國庫股崗位職責
1.組織執行金庫管理制度、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和財政專戶會計制度。
2.負責財政資金調度和財政預算收支執行及執行情況考核分析工作。
3.管理國債轉貸資金及其他財政專戶資金。
4.編制縣級、匯審全縣預算執行收支旬(月)報表。
5.編制縣級、匯審編報全縣財政總決算及部門決算,牽頭批覆縣級部門決算及決算公開工作。
6.統一管理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辦理賬戶開立審批工作。
7.承擔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征管和監繳工作。
8.負責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相關工作。
(五)農業股崗位職責
1.承擔農業、林業、水務、畜牧水產、扶貧移民、氣象、國土等部門和單位的預決算審核工作。
2.參與研究制訂聯繫部門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訂支農資金及項目管理辦法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
3.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評價,檢查監督各類支農、強農、惠農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4.檢查監督聯繫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
5.指導鄉鎮級財政支農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推進財務管理體制改革。
2.參與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發展規劃,參與部門預算方案的制定和編報。
3.擬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和辦法。
4.負責行政政法單位財務運行和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及日常監管。
5.負責行政政法單位部門決算的審核。
6.負責行政政法部門專項資金績效考核,監督和總結其使用成效。
7.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完成工資直發審核;完成大平台計畫審核。
(七)教科文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行業《財務制度》,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推進財務管理體制改革。
2.參與部門預算方案的制定和編報。
3.承擔教育與體育、科學技術、文化與傳媒、檔案等部門的資金管理和監督工作。
4.參與研究制定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發展的政策。
5.擬定並實施事業單位的相關財務管理制度。
6.參與研究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實施績效考核。
7.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8.負責義務教育中央特設專戶收支管理。
9.對教科文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管。
10.審核部門決算。
11.完成教科文單位工資直發審核。
(八)社會保障股崗位職責
1.參與部門預算方案的制定,編審社會保障、民政、衛計等系統部門預算草案。
2.審核部門(單位)財務決算。
3.參與全縣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制度和措施的研究制定。
4.管理和監督社會保障、就業創業、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民政等財政專項資金。
5.制定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
6.管理和監督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運行。
7.編審全縣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
8.管理和監督部門單位財務和預算執行。
(九)企業股(國有資產管理股)崗位職責
1. 研究擬訂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
2.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負責國資收益專戶的管理和核算
3.提出縣級財政支持有關行業、企業發展的政策及管理相關發展專項資金。
4.指導企業制定和實施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
5.負責辦理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事務並實施資金財務監管。
6.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宜賓縣進一步加強國有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宜縣府辦〔2015〕109號)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縣屬企業的國有資產。
7.參與管理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和組建企業集團、實施股份制改革等工作。
8.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9.制定或擬定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制度,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
10.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及監管,監繳國有資產收益
11、負責原國有企業改制遺留問題處理。
(十)經濟建設股(金融外事外債管理股)崗位職責
1.研究提出工業、糧食、環境保護等方面相關財政政策。
2.組織執行交通建設、商貿流通、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等財政政策,承擔專項儲備物資和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3.承擔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協調配合的研究工作。
4.負責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
5.擬訂我縣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的各項制度。
6.協助編制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負責監繳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經營收益
7.負責實施對地方金融類企業的財務監管。
8.管理全縣政策性財政金融保險業務。
9.研究提出商務、外事、外貿等相關財政政策。
10.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工作。
11.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和國際銀行貸款項目的管理制度及辦法,承擔貸(贈)款的具體管理工作,建立償債機制。
(十一)投資管理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中、省、市、縣政府性投資方面的有關政策、法規、制度,負責制定地方性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規定。
2.負責中、省、市級財政投資管理類項目的預算下達、資金分配管理,縣本級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資金和建設管理。
3.負責對政府性投資項目的預算、結算評審,並按照相關程式確定項目建設招標預算控制價。
4.負責參與政府性投資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實施財政對項目公開招投標的監管。
5.負責基本建設項目財務決算審核批覆,強化單位對項目建設的財政、財務管理和建設形成資產的管理。
6.負責政府性投資項目的年度投資決算工作,各類投資項目的事前、事中、事後的管理工作。
7.負責縣本級融資項目資金的核算、撥付和管理工作。
(十二)財政監督股崗位職責
1.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和信息公開情況。
2.檢查反映財政收支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
3.依法查處違反財經法律法規的案件。
4.監督檢查財政內設機構在預算編制和執行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
5.受理對違反財稅政策、法令、制度的舉報案件,辦理行政執法的相關事項。
(十三)會計股(行政審批股、財稅法規股)崗位職責
1.管理全縣會計工作。
2.貫徹實施國家統一的財政法律、法規、準則和制度,提出全縣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
3.組織和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4.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會計職稱工作。
5.負責組織會計職稱、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
6.負責會計代理記賬機構行政審批和管理工作。
7.負責財稅法規的宣傳、貫徹及執行情況檢查。
(十四)鄉鎮財政管理股崗位職責
1.指導鄉鎮財政體制改革實施和管理工作。
2.統計分析鄉鎮財政運行狀況。
3.研究擬定規範鄉鎮財政管理的相關制度。
4.研究制定支持鄉鎮經濟社會發展改革相關政策、牽頭統籌城鄉發展財政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5.研究制定鄉鎮財政預算信息公開有關辦法。
6.指導推進鄉鎮財政預算信息公開工作和財政信息化建設。
7.負責全縣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8.組織開展鄉鎮財政幹部培訓。
9.負責制定緩解鄉鎮財政困難獎補政策。
10.測算分配緩解鄉鎮財政困難獎補資金。
11.協助推進建立鄉鎮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協助推進鄉鎮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督促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
12.負責鄉鎮財政管理工作考核。協助制定和實施農村公益性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農村公益性債務化解以及其他農村綜合改革財政獎補政策。
13.承辦相關財政獎補資金清算工作。
14.監督鄉鎮和村級債務清核化解工作。
(十五)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規劃;牽頭組織項目評估論證、申報篩選和計畫審核,匯總編制全縣項目年度計畫;建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
2.擬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和具體實施辦法;統籌安排上級和本級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項目資金和財務;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的撥款、借款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到期回收和管理工作。
3.監督檢查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計畫執行、工程進度和質量情況,調查、研究、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問題;牽頭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和評比工作。
4.匯總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統計報表,編制項目竣工工程決算報告,分析項目計畫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會同局內有關股室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效益。
5.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宣傳、信息收集和經驗交流、總結工作;指導項目運行管理和開發利用工作,督促科技示範、成果套用和業務指導、人員的培訓工作。
6.承辦縣委、縣政府、縣農業開發領導小組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十六)監察室崗位職責
1.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財政局及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情況,執行縣委決策和縣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
2.監督檢查財政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
3.協助財政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財政局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4.承辦縣紀委、監察局交給的其他任務。
5.財政局監察室在財政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縣紀委、監察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十七)國庫支付中心崗位職責
1.負責對縣、鄉鎮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業務指導,負責全縣大平台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2.負責辦理財政直接支付、財政專戶再支出支付憑證列印及相關賬務處理。
3.列印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通知及直接支付入賬通知;負責大平台工資直發、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含大額現金審批)及公務卡改革工作。
4.負責將直接支付,授權支付資金與代理銀行,人民銀行清算到各收款單位。
5.負責一次性單位用款計畫申報及支付。
(十八)涉農資金整合辦崗位職責
1.制定整合資金支持新農村示範片、精準扶貧近期和中長期規劃。
2.編制年度整合項目總體方案。
3.負責整合項目的審核。
4.負責整合項目資金管理及資金調度、涉農專戶財務核算等工作。
5.配合新推辦做好督查督辦、情況通報、項目檢查、項目驗收、年度考核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十九)投資評審中心崗位職責
1.參與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論證等技術性、服務性工作。
2.負責組織工程造價審核機構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的預算評審,將預算審核結果上報縣政府,經縣政府審定後作為項目工程建設招標預算控制價。
3.負責組織工程造價審核機構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的結算評審。將結算審核結果和審查結論作為辦理工程結算和申報財務決算批覆的依據。
4.負責組織工程造價審核機構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建設過程中,較大的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預算審查評審,將變更增加工程預算審查評審結果上報縣政府,經縣政府審定後,作為變更增加工程預算價納入今後項目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範圍。
5.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查,符合工程驗收要求的工程,參與實施工程項目技術性現場驗收。
6.參與財政性投資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及效益情況的審核評價工作。
7.承辦上級部門和縣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十)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崗位職責
1.代表縣政府負責管理全縣國有公司。
2.負責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
3.代表縣政府依法行使國有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力。
4.會同相關部門對國有公司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5.會同縣財政、督查目標辦,對全縣國有公司經營管理結果進行績效考核。
(二十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中心崗位職責
1.擬訂全縣政府採購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審查編制執行政府採購預算和計畫,審定政府採購方式,政府採購專家抽取。
3.監督採購契約履行,審查採購單位支付採購資金;協助管理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和供應商庫,政府採購信息的管理和統計。
4.監督管理政府採購信息發布。
5.監督、考核採購單位、採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政府採購執行情況。
6.處理縣級政府採購投訴事宜。
7.依法對政府採購當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二十二)票據管理中心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財政票據管理的政策、法規和制度;
2.參與財政票據管理政策、制度的研究和制定;
3.負責財政票據的購領、保管、發放和核銷;
4.指導縣級票據購領單位和鄉鎮財政的票據管理;
5.檢查、監督財政票據購領單位的票據管理和使用,以及徵收政策執行和收入解繳;
6.對違反票據管理、徵收管理政策和收入解繳規定的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7.編制鄉鎮財政票據工作考核草案;
8.編制票據使用年度計畫草案。
(二十三)PPP項目管理辦公室崗位職責
1.根據國家政策,負責研究提出全縣PPP項目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全縣PPP工作開展;
2.負責制定全縣PPP項目操作流程和管理辦法,明確部門職責;負責PPP項目洽談及契約(協定)的審核;
3.負責PPP項目的策劃,建立PPP項目庫,健全完善“策劃一批、轉化一批、引進一批、實施一批”的工作機制;
4.負責建立PPP項目信息發布平台,統一發布PPP項目信息,依據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遴選合作夥伴;
5.負責PPP項目的綜合協調、監督管理、績效考核等工作;
6.負責收集、研究PPP相關政策,加強與上級部門的銜接與溝通,做好PPP項目對上政策、試點、示範的爭取工作;
7.承擔PPP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以及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