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知(四)

《宜知(四)》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宜知(四)
  • 作者:汪康年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近以雲南片馬交涉,於是有抵制英貨之事,其事之有益與否,姑勿具論。然官及近於官者,必不可預聞其事。蓋民間自為此,無可如何者也。若官而有預聞之跡,則責言至而交涉難辦矣。即如各省督撫來往之電,於此亦不必有獎許之處,蓋外交事,不得不如是也。
近人屢言收回海關,收回郵政,此言誤也。吾國初未以收稅之權歸之外人,惟初通商時,無人能經理,因托外人為之。初為之者,既為英人,則安保其無畸輕畸重之事,於是有起而爭之者焉。而《辛丑條約》,以海關為抵,不能不以外人辦理為擔保,此固暫不能歸華人經理也。至若郵政,初以附設海關之故,後來全國開辦,取其熟手,又取其開銷之省簡,於是遂仍舊貫。後雖積漸擴張,而算計猶入不敷出,故未議歸華人辦也。顧此二事,不在去西人之難易,而在歸華人辦之利害。蓋此二事,與外人交涉至多,不審華人為之,尚能如前不變否?且吾輩所尤憂慮者,則此等相當之人才,不知吾國果嘗有之否也。今吾國之人,與之財,則無不侵蝕;付以事,則無不窳敗;對內國人,則無不欺凌;對外國人,則無不傾怵。試觀各部各局之事,幾無一足言者。即如京漢收回,行旅更為不便,亦一例也。萬一代以本國人,而事大敗壞,則更無補救之方矣。或難余曰:華人或不可矣,西人豈果無弊歟?余曰:固不能謂無弊,然彼治事有矩度,則雖有弊而事舉也。歸之華人,則不數年,機緒盡毀矣。其人大怒曰:如君言,則不特郵、稅二事,終古付之外人,一切內政,將無不付之外人矣?余蹙額對之曰:吾國人不自淬厲,不能大革其習慣,則大勢所趨,且至此也。其人尤怒曰:如此,則不特國家之事,將民間工商一切,亦無不付之外人矣!余又蹙額對之曰:吾國人不自淬厲,不能大革其習慣,則大勢所趨,且至此也。其人聞此,則奮然起而揮余曰:如君言,不特事然也,將人亦須外人辦矣。余至此,不忍言,則又對之曰:吾國人不自淬厲,不能大革其習慣,則大勢所趨,或竟不得不至於此也。
誤以稅權、郵權為已失,而時時發收回之論,此在吾國人或不自覺,而外人知之,則必大噱。或曰:此等事而為外人盤踞,則目為收回,亦何不可。曰:姑勿論盤踞二字之當否,然其人固吾國雇用人也。以華人易之,與平常易人亦何大異?而需用如此重筆,一若視為極難之事也。此其情,豈不為外人所窺乎!豈得為措辭之當乎!且事有實情如此,而措詞乃不可直言之者,惡其暴露內情,而示人畏葸也。然則操筆之君子,可不重思之乎!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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