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

根據2003年5月19日市編委第一次會議研究決定,宜春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為市政府直屬全額撥款正處級事業單位(同時掛市最佳化環境、優質服務工作辦公室和市政務服務中心牌子)。是市政府主管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
  • 地點宜春
  • 主要職責:簡化行政審批程式的方案等
  • 內設機構:綜合科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關懷,

主要職責

1、探索市政府履行行政審批職能的新模式,負責提出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行政審批程式的方案。
2、依託辦證大廳,負責對行政審批辦證事項的管理、監督和協調;負責組織協調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行政審批辦證事項並聯審批工作;負責管理、組織對涉及行政審批辦證的收費實行“一單清”工作。對未進入辦證大廳的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監管。
3、管理企業項目諮詢,全程為外商提供各類審批辦證代理服務。
4、負責辦證大廳全體工作人員的考勤考核評比,組織政治、業務學習,開展思想、組織、作風、廉政建設。
5、負責做好辦證大廳各視窗審批和收費情況的統計分析,及時與審批收費各主管部門溝通情況。
6、負責外商保護牌、卡發放工作,受理投資者和社會各界對行政審批收費、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投訴,搞好部門服務的協調,對涉嫌違法違紀的人和事,及時移送有關機關查處。
7、負責與在我市投資外商的聯絡,認真聽取反映,及時 交流信息。
8、宣傳辦證大廳視窗亮點,樹立我市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
9、負責本中心物業管理和辦證大廳設備維護管理,為全體工作人員做好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10、負責對縣(市、區)經濟發展服務中心及其辦證大廳的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1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設2個職能科。
(一)綜合科
(二)監管科

人員編制

宜春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機關核定事業編制10名。其中: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科級職數3名,含機關黨支部專職副書記1名。

領導關懷

宋晨光到宜春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檢查工作
2005年11月25日上午,宜春市委書記宋晨光、副市長鬍芳蘭在宜春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負責人的陪同下,檢查了各視窗單位的建設情況,並看望了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的全體工作人員。宋晨光要求,要咬緊最佳化發展環境,打造誠信宜春的目標,進一步提升服務,規範管理,創新機制,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全力建設“效率最高、服務最優、環境最美、形象最好”的品牌服務中心。
宋晨光等領導首先來到服務大廳的各視窗單位,詳細了解了他們的工作情況。隨後,看望了正在工作的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的全體工作人員,對他們兩年來辛勤的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宋晨光說,宜春市的經濟社會發展勢頭很好,這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結果,是最佳化發展環境的具體體現。我們要繼續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的觀念,咬住最佳化發展環境不鬆勁,努力探索,多學習,多借鑑,進一步完善各項措施,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宋晨光強調,要進一步規範內部管理,對工作人員要高標準、嚴要求,規範其行為、語言、服務等,創造整潔、有序的工作環境。機制要進一步創新,好的機制要繼續保留,不適用的機制要想辦法用新的機制替代,要在服務、督查方面多下功夫,形成長效機制。宋晨光說,服務中心是展示宜春幹部形象的視窗,工作人員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代表了市委、市政府。因此,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努力提高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塑造良好的形象,為宜春爭光,為市委、市政府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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