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波(江西省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客商服務中心原副主任、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原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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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波,男,漢族,1972年1月出生,宜春袁州人,在職大學學歷,1993年12月參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客商服務中心副主任、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人。

2023年6月,胡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波
  • 國籍中國
  • 籍貫:宜春袁州
  • 出生日期:1972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3年12月至1996年6月,宜春市袁州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技術員;
1996年6月至2007年5月,宜春市袁州區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副主任;
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局幹部;
2012年4月至2018年7月,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客商服務中心副主任;
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客商服務中心副主任,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人。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4月,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客商服務中心副主任、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人胡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工委紀律審查和上高縣監委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6月,經宜春市紀委市監委批准,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工委、上高縣監委對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客商服務中心副主任、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人胡波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胡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並接受宴請;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參與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膽大妄為,任性用權,在服務企業中吃拿卡要,肆意插手企業生產經營,擾亂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嚴重破壞當地營商環境;生活腐化墮落,沉迷賭博,玩物喪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業務、工程驗收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胡波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尤其是黨的二十大後依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研究,決定給予胡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上高縣監委研究,決定將胡波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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